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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上海卷”考生錄取辦法和計分
1、上海卷“綜合能力測試”原始分爲150分,2005年繼續以考生實際得分的20%,即滿分爲30分計入總分。
2、本科以“3+綜合+1”的總分劃線,總分滿分爲63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和相關課程滿分均爲150分,綜合滿分爲30分。錄取時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考生志願和“3+綜合+1”總分排序,由市考試院向學校投檔。學校按事先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對投檔名單內的考生進行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高職、專科以“3+綜合”的總分劃線,總分滿分爲48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爲150分,綜合滿分爲30分。錄取時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考生志願和“3+綜合”總分排序,由市考試院向學校投檔。
政策鏈接
-本市今年普通高校計劃招生數約13.5萬人左右,其中市屬高校107000人,招生數比去年增長8%;部屬高校與去年持平,約爲27000~29000人。據初步估計,上海市今年高考的報考人數約爲13萬人,比去年多1萬人左右。
-今年招生入學考試的試卷仍然採用上海卷和全國卷兩種。全國卷的設置與錄取辦法和去年相同,有5類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全國卷”的考試。但從明年開始,上海的考生參加高考將不再使用“全國卷”,而一律參加“上海卷”的考試。
-上海卷的考試科目設置與2004年相同,本科爲“3+1+綜合”,專科與高職爲“3+綜合”。“綜合能力測試”原始分爲150分,以考生實際得分的20%,即滿分爲30分計入總分。
-三校生的報考辦法和科目設置也維持原狀,考試科目依然爲“3+2”,三校生可以從5月的高職、專科考試和6月的國家統一高考,兩者中擇一參加。高校的錄取工作採取和以往相同的辦法,分批擇優錄取。
-對於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任何學校均不得拒絕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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