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8日從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從2002年至2004年3年共追繳各項社會保險費約5.23億元。
“在過去3年的社會保險繳費專項審計中,發現有的單位只給少數領導申報社會保險,以種種理由逃避給季節工、外地城鎮職工、農民工等繳納社會保險。”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處長李紅表示,這種行爲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李紅告訴記者,目前在社會保險繳費中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單位不按職工實際發給的工資收入申報繳費基數,少報、瞞報繳費工資總額,致使申報的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低於職工上年度實際工資收入;有的則以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作爲繳費基數,甚至有個別企業隨意估數,明目張膽地漏逃社會保險費,致使應收的社會保險費大量流失,損害了社會保險基金收繳的完整,更重要的是造成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尤其是退休後基本養老金水平的降低,勞動者的權益受到很大損害。
據介紹,2004年,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3046戶繳費單位的200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情況實施了專項審計,涉及養老保險職工人數43.8萬人,對其中經審覈確認存在少繳、漏繳社會保險費的2078戶單位(佔被審單位總數的68.2%)發出補繳通知書限期整改補繳,共需補繳基金2.02億元,截止到2005年1月底已追繳到位1.14億元,其餘基金將在今年1季度前完成補繳。
李紅表示,北京市社會和勞動保障局將於2005年4月1日起繼續組織對2000戶參保企業繳費的情況進行專項審計檢查,涉及繳費職工人數約30萬人。據悉,此次專項審計的2000戶單位,主要從北京市所有參保單位中,分區縣按比例公開隨機抽取,對前幾年審計中問題較大的企業或有羣衆舉報的企業,也將列入全市的審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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