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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油工邊某家屬 |
北方網消息:天津市某油田的採油工人邊某在工作時間內死亡,圍繞他是否應享受工傷待遇的問題,其家屬和單位爭到法院。一審法院認爲,工傷認定是勞動保障部門的職權,原告無足夠證據證明其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訴請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故未予支持。原告不服,上訴到市二中院。昨天上午,該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邊某是本市某油田的採油職工。原審中,邊某的家屬訴稱,2003年4月26日晚8時許,邊某在採油站工作期間死亡,後經公安部門鑑定,邊某系胸腹腔臟器多發損傷死亡,符合被大型機械撞擊碾壓的損傷特徵。事發後,邊某單位並沒及時通知其家屬,也未向上級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報案。在此後的一年多時間裏,其家屬找到單位交涉了30餘次,但均被推脫迴避。邊某家屬要求其單位給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等共計36萬餘元。
在昨天的庭審中,當事雙方對一審查明的事實並無異議,僅圍繞上訴人的訴請是否應得到支持進行了辯論。
邊某的家屬認爲,邊某死亡的時間和地點均符合工傷的規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或其親屬認爲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故而不能用“無認定結論”來讓原告承擔敗訴後果。原告以此爲由請求市二中院予以改判。
邊某的單位則認爲,邊某的死亡並不屬於工傷,其是在與人合夥盜油的過程中死亡的,但該單位並沒向法庭出示支持這一說法的證據。合議庭表示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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