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國共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或較大經濟損失的地質災害976起,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58億元,與2003年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8.65億元相比,明顯減少。
記者2日從國土資源部瞭解到,去年,我國發生的重大地質災害事件主要集中在汛期(6月至9月),與降雨等氣象因素密切相關。從地域看,主要分佈在川東鄂西地區、湘西和雲貴高原區、青藏高原東緣、橫斷山高山峽谷區。發生地質災害數量較多的省份爲:重慶308起、四川156起、湖北75起、貴州48起、雲南46起、湖南37起;造成人員傷亡較嚴重的省份爲:雲南、四川、貴州、重慶、湖南、廣西、山西;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省份爲:雲南10.79億元、重慶4.2億元、湖北1.42億元、四川0.96億元、貴州0.79億元。
由於採取了有效的預防手段,去年我國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比上年明顯減少。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04年,全國各地通過監測預警、羣測羣防和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在976起地質災害中,各地成功預報了213起,及時撤離人員47614人,避免財產損失4.53億元。另外,隨着《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正式施行,我國的地質災害防治納入了法制化、正規化的軌道,地方政府更加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大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重點加強羣測羣防工作,公衆防災減災意識及自救互救能力明顯增強,有效減輕了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這位負責人說,去年全國共查出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182處,受威脅人數33.3萬人,潛在經濟損失約14億元。這將對各地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進行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防治管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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