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6號提案
案由:關於解決土地徵用過程中出現的諸多問題的建議
提案人:孫優賢
提案針對目前土地徵用中徵地補償標準有爭議且被徵用方缺少救濟途徑;徵地過程中,羣衆缺乏法定的知情權;徵地補償金額中,對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勞力安置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不作區分;農嫁居、農嫁農的婦女權益缺乏保障等問題,提出三項措施與對策:一、把依法行政落實到實處。二、開啓司法救濟之路。三、實行到位的告知制度,還百姓以知情權。
國土資源部經會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後表示,關於“把依法行政落實到實處”、“開啓司法救濟之路”等建議,對深入研究徵地制度改革思路很有啓發。國土資源部將認真加以研究,在修改和制定有關法律法規及改革試點工作中儘可能吸收採納。關於“實行到位的告知制度,還老百姓以知情權”的建議,將在相關法規的起草和修改中加以吸收。關於徵地過程中保護出嫁女權益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將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已在進行之中),制定出相應的司法解釋,對此予以統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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