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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將納入整個中職招生計劃,教育行政部門將加強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規範管理。教育部部長賙濟2日在四川省瀘州市召開的貫徹落實全國職教會精神經驗交流會上透露,這是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辦法的改革內容之一,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招生工作。
據賙濟介紹,改革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辦法,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統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統一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要打破學校歸屬部門和類別的界限,對應屆初中畢業生實行一考多分流,給考生升入高一級學校提供多樣化的選擇機會;對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人員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註冊入學。
賙濟說,民辦教育是職業教育發展新的增長點,是發展職業教育的重要力量,具有貼近市場、機制靈活和經營高效的特點。
賙濟強調,改革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辦法,是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措施保證。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作爲教育工作的戰略重點,將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爭取到2007年我國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規模大體相當,協調發展。各級教育部門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努力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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