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夏威夷州檀香山檢察官辦公室主任彼得·卡利素,3月4日獨家向本報披露了徐霞案的最終調查結果,參考了徐霞在酒店的錄像後,法官認定徐霞犯有“一級非法入侵”罪,但考慮到徐霞到美國應訴無益當地治安,已正式撤訴。
他說,如果徐霞需要,可以根據信息公開法案向所有者,即警方或者酒店方面索取錄像。
美國警方確認徐霞非法入侵
各方溝通後已撤訴
美國夏威夷州檀香山檢察官辦公室的公開聲明(美國時間3月1日):“經過了解事發的情況和環境,走訪目擊者,徹底全面地對起訴徐霞的案件研究後,檢察官辦公室決定撤銷起訴。徐霞破壞性和有侵犯性的行爲非常明顯,酒店和檀香山警察局的反應非常專業和適度。鑑於此事只是一個技術性的非法入侵,我們不再起訴。經過與各方溝通,包括現場目擊者和中國駐美機構,我們決定取消訴訟,覺得讓徐霞從中國過來面對審判,對夏威夷當地治安並無裨益。”
美國夏威夷州檀香山檢察官卡利素介紹,美國檢察官辦公室以“一級非法入侵”罪名對徐霞進行起訴後,經過調查,檢察部門決定撤訴,但他強調說這一決定並未受中國官方的影響。儘管徐霞觸犯了夏威夷的法律,但是卡利素說他本人對中國人的總體印象還是非常好的。他說經常有來自中國的政府代表團和學生來訪,也有大量的中國遊客,他們給人的印象是有禮貌而且聰明,而徐霞案只是一個個例。
現場還原
美警方叫了救護車 徐霞拒絕接受治療
卡利素介紹說:“在大使酒店的大堂,徐霞和甄開源教授發生了爭執,徐霞抓住了甄教授的胳膊並對他大喊大叫。這時酒店的一名叫科特·凱沙巴的保安經理走過來,讓她放開甄教授。但是徐霞對科特非常憤怒,抓住了他的胳膊和衣服,絆住了他的腿。在爭吵期間,警方趕到,酒店經理向警方解釋說,該客人在大堂大喊大叫,認定徐霞不受歡迎。徐霞向警方稱自己不能走路了,警方叫了救護車,但是徐霞拒絕離開酒店上車,接受治療。”
“之後警方就把她帶到警察局,對她進行拘留,爲了獲得此案的詳情,警方通常採取以下4個步驟:詢問、拍照、取指紋和(暫時)取走身上可能對她本人產生危險的物品,徐霞均拒絕,警方只能暫時將其關押。很長一段時間
(據徐霞稱有20個小時)後,徐霞終於同意配合,最後她支付了100美元的保釋金離開,這些保釋金可以在徐霞出庭時返還本人。”卡利素說。
對於最終的結果,夏威夷大使酒店的科特經理在電話中拒絕作出任何評論,說一切情況可以問卡利素先生。美國夏威夷州政府旅遊聯絡專員瑪莎女士此前向本報表示,如果證實美方有錯,她可以代表州政府道歉。她昨日表示,她不可能代表州政府就檀香山市的事情向中國遊客道歉。
徐霞反應 我要去夏威夷起訴美國警方
徐霞在得知最終調查結果後,向本報記者表示,一定要赴夏威夷起訴美警方。徐霞情緒激烈地提出很多疑點,希望美方公佈沒經過剪輯處理過的錄像。她說,美方撤訴是爲了不讓其赴美埋下伏筆,但是她決定一定要去夏威夷起訴美國警方。
她首先指出大使酒店事發現場的一些重要細節,如保安經理科特當時跟甄開源很熟,“他上前就打我,撇我拿着錢的手指,反扭我拿着文件袋的胳膊,讓甄開源跑開後還將我下腹踢出血,導致我全身青紫,將我蹬倒在地,還騎在我身上,反轉我雙臂。”
徐霞指出,當時她並不是拒絕上救護車,認爲救護車需要花800美元太貴,警方在處理此案時非常粗暴,在得知徐霞沒有支付房費後,警方要其付錢後五分鐘滾蛋。處理此案的警察留下的姓名在當地的警察局查找不到,而警察局拒絕進一步調查。
徐霞說,“在美國沒判刑就關監獄也是犯法的。女警察們把我按在地上搜完身後,扒了我的貼身褲襪,我連水都沒法喝一點,更沒給中、晚飯。”她還特別強調說,“沒任何人給我出示過任何證據、錄像,更沒解釋我犯什麼非法入侵。”就讓她認罪,當然她拒絕簽字。 本版撰文/本報記者單金良
案情清晰
當時趙燕在遊玩時在自身沒有錯誤的前提下,無故遭到毆打,案情清晰,美國監察部門立即將洛德斯拘留。
立即聘請當地律師
天津商人趙燕在美國被國土安全部的警員洛德斯毆打,後來她立即請了當地的美國律師及其律師事務所中國僱員。
中國外交部長出面
我駐美國使領館強烈呼籲,李肇星外長還專門打電話給美國國務卿鮑威爾,要求儘快調查此事。
案情存爭議
徐霞在酒店大堂與其中方聯絡人甄開源發生爭執,影響到大堂其他遊客的利益,事後,各方說法不一。酒店錄像顯示其違反了當地法律。
事後沒有請律師
徐霞事後沒有請律師,也沒有進行醫療鑑定就飛回中國,結果處於被動。
沒得到各方支持
徐霞雖向我駐美國使領館求助,但領館認爲各方對案件事實的陳述出入大,沒有采取外交手段。徐霞母校以其不算因公出國而至今沒有爲其辦理赴美簽證。
案情回放
今年1月下旬,上海交通大學女博士後徐霞隨南京東南大學退休教授甄開源,出席在美國夏威夷州舉辦的太平洋電子通訊會議。
1月21日,回國前夕徐霞因索取發票與領隊甄開源發生衝突,酒店人員上前制止不成,因而報警指徐霞非法入侵,予以逮捕。
2月22日,當地檢察部門以“一級非法入侵”罪名對徐霞提起公訴。
2月26日,首度開庭後徐霞拒絕認罪,法官要求2月28日重新出庭。
2月28日,開庭前公設辯護律師建議由法官改判違法,並處一天刑期,遭徐霞拒絕,法官重新確定3月4日爲出庭期。
3月1日,夏威夷檢察官辦公室發表公開聲明,確認徐霞“一級非法入侵”,並稱徐霞到美國應訴無助當地治安,向法院提出撤訴。
“一級非法入侵”
美國夏威夷州檀香山檢察官卡利素說,徐霞在酒店大堂擾亂了安靜,酒店拒絕徐霞入住而她堅持留下,意味着酒店發出了非法入侵的警告。而徐霞不顧此警告拒絕離開屬於違反夏威夷州法律中“擾亂和平罪”的一種,叫“一級非法入侵”,只是一種輕微的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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