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些領域違法違規行爲屢禁不止的現象,不少人大代表提議增強法律剛性,加大對違法違規者的處罰力度。
這是一封來自杭州蕭山南陽鎮村民的求助信。信上說,當地幾家化工廠長期超標排放“三廢”,五顏六色的染料、粉末隨風飛揚,將附近一帶的田野、農房籠罩其中。村民們跟當地環保部門反映過多次,可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
看着求助信上密密麻麻的簽名筆跡,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工商大學副校長沈蓮清再也按捺不住,奮筆提寫了一份議案:要求修訂環境保護法規,加強對執法者的約束。
全國人大代表、嘉興市科協主席傅一鳴也帶來了關於修改環境保護法的建議。“對污染企業的罰款按法律規定最多也就是幾十萬元錢,導致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
有人大代表提出,對污染企業處罰容易,作進一步的處理很困難,是當前一些地方的通病。因爲一旦停產、關閉,必然要影響這個地方的就業和稅收。
江蘇射陽縣農技推廣站副站長姜德明代表提交的議案中,表達了對農產品質量和安全隱患的極大擔憂。他說:“農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標問題,直接影響到了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影響了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針對環保、食品等領域諸多違法違規行爲禁而不止的現象,“加大懲治力度”似乎成了唯一選擇。姜德明代表提出,法律法規的滯後性,造成了所規定的處罰金額與現行經濟生活水平不相適應。如果相對於違法者所取得的高額利潤來說,處罰金額微不足道,就無法起到應有的懲戒作用。對那些不法分子,應該在現行標準上適當提升懲處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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