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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郵電公寓送水的人要交給物業公司電梯使用費,每桶水收取5角錢,這種做法還是第一次遇到。
3月7日11:00左右,天津市南馬路郵電公寓郵電公寓的入口處張貼着一張告示,這張落款爲郵電公寓物業公司的告示告訴來這裏給居民送桶裝飲用水的工人們,因爲要降低電梯維修壓力,物業公司要按每桶水收費5角的標準來收取電梯使用費。
小區的保安已經按照這個標準收取費用了,每當有送水工進入小區,入口處的保安就要攔下要求交費,或是告訴送水工去裏面再交費,一些對此規定有疑問的送水工則堅決不交費。因爲要交費才能上電梯,所以一些送水工感覺利潤太低,不願意來此送水,公寓內的居民們也對物業公司的這種做法不滿。
管理這個公寓小區的新瑞豐物業營銷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王某表示,物業公司是有償服務的,一些業主拖欠物業費,導致物業公司的運轉出現了困難,因爲要保證電梯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所以想出了這樣一個方法。送水本身就是一種贏利性活動,所以收取費用也很正常。但一些送水工態度很強硬,所以到現在爲止並不是對所有的送水工都收取了電梯使用費。這名工作人員還表示,以後收費的時候會給對方開收據。
對於新瑞豐物業營銷管理有限公司的這種做法,天津市房管局物業處的工作人員表示以前從未出現過類似情況,天津市物價局房地產處也表示是第一次知道有物業公司這樣做。物價局規定了小區內機電設施的收費方法以及標準,要物業公司與業主雙方協商議定,但沒規定物業公司對外來人員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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