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餐館酒樓吃飯,到底能不能自帶酒水?在部分地區的工商部門和消協明確叫停餐廳“謝絕自帶酒水”後,中國烹飪協會前天發表公開聲明,“完全支持餐飲企業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謝絕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食品進入餐廳”。一場“酒水戰”風起雲涌。
爲健康還是爲利潤?
中國烹飪協會在聲明中表示,顧客自帶酒水及食品無法確保其安全衛生,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僅危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餐飲企業也將爲此承擔本不應發生的責任。中國烹協副祕書長邊疆認爲,餐飲企業爲消費者提供的服務成本必然要按一定原則分攤到消費者的消費實物上,包括菜品和酒水,消費者自帶酒水也享受了這些服務。
烹協這份聲明隨即在網上遭遇“抨擊”。不少網友表示,如果說是單純出於衛生考慮,“爲何各餐館的促銷,也從來都是‘酒水除外’?”目前,北京約有2.5萬家餐飲企業,其中八成以上的餐館均明確表示“謝絕自帶酒水”。消費者的結論是:酒水利潤最高。
酒水利潤究竟有多高?一位餐館老闆以自己的店爲例,爲記者算了一筆賬:他所開的餐館日營業額在萬元左右。在整個營業額中,酒水錢約佔三分之一,而其毛利一般則在50%以上。也就是說,儘管酒水銷售額只佔總銷售額的三成左右,但利潤卻在一半以上。
開瓶費收多少合適?
也有部分餐館允許消費者自帶酒水,但前提是收取開瓶費。北京市消協春節後接到投訴,有消費者到某酒樓用餐,因爲擔心喝到假酒,就自帶了一瓶“五糧液”,結果被服務員按酒樓標價580元收取了15%的開瓶費。而這種酒在超市售價不過200多元。兩種不同方法計算出的開瓶費相差近60元。衆多消費者表示,如果餐館以超市價來計算收取“開瓶費”,並非不可接受。
一位熟悉京城餐飲業情況的資深人士告訴記者,如果以市場銷售價格計算,只爲酒水加價一倍的餐館絕對屬於“良民”,加價兩倍也算正常。但這並不代表餐館只從中賺到了一倍或者兩倍於市場價的利潤,因爲餐館的酒水進貨價格通常只有市場價的一半或者更低。“從這個角度看,餐館酒樓即使以超市價來計算收取‘開瓶費’,都不會虧本。”
中國烹協副祕書長邊疆認爲,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開瓶費的收取與否和收取多少應由企業自主決定。如果要收取必須按規定明碼標價,並在醒目位置標明。但實際上,目前能做到“明碼標價”的餐館鳳毛麟角。
謝絕自帶算霸王條款?
餐館酒樓裏往往缺少普通的酒水飲料。例如普通燕京啤酒常無故斷貨,精裝燕京啤酒卻放量供應。市消協副祕書長張明認爲,這樣做的目的是通過強制消費,從廣大消費者身上牟取暴利。他曾明確表示,“謝絕自帶酒水”的做法有悖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屬於強制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限制了消費者的消費自由。
據瞭解,北京市消協每月都會收到50餘個電話,投訴餐館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或者變相收取“開瓶費”。在不久前結束的春節盤點中,北京消費者對於酒店餐館“謝絕自帶酒水”的投訴,與黃金週餐飲消費一齊增多。目前,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正計劃將“謝絕自帶酒水”升級爲下一步重點“炮轟”的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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