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有關部門從亨氏美味源(廣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美味源”牌桂林辣椒醬檢驗出“蘇丹紅—號”。此事經媒體披露後,使生產正宗“桂林辣椒醬”的老字號一一桂林花橋食品有限公司處於十分尷尬的境地。
雖然經桂林市經委證實,桂林沒有任何—家辣椒醬生產企業與亨氏公司合作,亨氏公司的桂林辣椒醬與桂林毫無關係。但是卻對桂林辣椒醬的聲譽受到了影響,桂林花橋公司這些天不斷接到消費者和外地經銷商的反映獲悉,真正的桂林辣椒醬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冷淡和拒購。
花橋公司前身是桂林醬料廠,是廣大消費者公認生產桂林辣椒醬的正宗老字號,其桂林辣椒醬是著名的“桂林三寶”之一。2002年,該公司的“花橋牌桂林辣椒醬”獲得了國家質檢總局的原產標記產品註冊認證,2003年,“花橋牌”桂林辣椒醬獲廣西首批著名商標,成爲廣西的知名品牌。雖然按照《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只有在桂林市範圍內生產的辣椒醬纔可以稱之爲“桂林辣椒醬”。除此之外,其它任何地方都不能在商品上使用“桂林辣椒醬”的相關字樣。但是象亨氏公司這樣冒用“桂林辣椒醬”的其他地方企業卻有不少。可是目前對原產地商品的保護,除了國際上有相關條文外,國內卻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據。因此,這使該公司顯得十分尷尬和無奈,他們迫切希望國家加快制定原產地商品的法規。
但桂林工商部門認爲,雖然桂林辣椒醬是商品不能註冊商標,亨氏公司不存在商標侵權行爲,但該公司使用“桂林辣椒醬”屬不正當競爭行爲。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造成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爲是知名商品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花橋”牌桂林辣椒醬是廣西知名產品,亨氏公司擅自使用花橋公司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爲,花橋公司可通過向工商部門申訴,要求制止亨氏公司的此違法行爲。
桂林花橋公司目前正在緊急研究如何通過法律程序,保護“桂林辣椒醬”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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