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
針對目前醫療保險違規欺詐“騙保”行爲的不斷髮生,出席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寧書辰代表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騙保”行爲作出相關司法解釋,明確醫保“騙保”行爲構成保險詐騙罪,並參照犯保險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的規定,明確由司法部門對“騙保”行爲進行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