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劉嘉玲在'3·15'之際就SK-Ⅱ虛假廣告致歉,此外,劉嘉玲還要承擔法律責任!”昨天,SK-Ⅱ事件原告呂萍的代理人唐偉向記者表示,他正在準備材料追加劉嘉玲爲被告。
唐偉表示,起訴SK-Ⅱ的江西女消費者呂萍正是看到劉嘉玲代言的廣告以後,產生了購買SK-Ⅱ緊膚抗皺精華乳的念頭。但是,呂萍在使用SK-Ⅱ後,並沒有如劉嘉玲所說“連續使用28天皺紋減少47%,肌膚年輕12年”,而是感到皮膚瘙癢與部分灼痛。
唐偉認爲,即便劉嘉玲代言寶潔公司廣告時不知道SK-Ⅱ的燒鹼和其他化學成分,但是依照一般的常識,也應該知道這樣的宣傳效果是達不到的。“劉嘉玲不僅應該受到道義上的譴責,還要承擔部分法律責任。”
唐偉希望,SK-Ⅱ事件應該教會社會公衆在消費中如何理性看待明星的廣告效應。他還透露,這起案件的被告很可能增加到5個,除了江西凱美百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經銷商廣州浩霖貿易有限公司之外,還將包括劉嘉玲、寶潔中國以及SK-Ⅱ日本的製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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