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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在宣讀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指出,在過去的一年裏,我國已經“建立境內外追逃、追贓協作機制,共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614人,一批攜款外逃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被緝捕歸案”。事實上,中國政府緝捕外逃貪官的力度有增無減,其中最有力的手段之一就是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放全球紅色通緝令。
憑紅色通緝令可拘捕和引渡犯罪嫌疑人
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的情況通報,通常會在右上角標有紅、藍、綠、黑、黃、橙6種底色的方塊,方塊裏還印有國際刑警的警徽。藍色用於查詢某人的犯罪情況,綠色用於通報某一危險人物情況,黑色用於通報某一死亡人員情況,黃色用於通報失蹤人員,橙色用於通報恐怖活動。紅色通報則是赫赫有名的紅色通緝令,是一種臨時刑事拘留證書。
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前局長朱恩濤說,紅色通緝令由經辦國國際刑警中心局局長和國際刑警組織總祕書處祕書長共同簽發,各國中心局據此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拘捕。各國警方在接到紅色通緝令以後,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臨時拘捕和引渡,大大加快了辦案速度,簡化了引渡程序。
印有犯罪嫌疑人大頭照的紅色通緝令,主要內容分成兩大部分: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國籍、外貌特徵等,有的還提供指紋、護照或身份證件號碼等;二是司法內容,主要說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及緝捕的法律根據,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條款、刑期、執法時效和逮捕證、判決書等。
朱恩濤告訴記者,國際刑警組織祕書長必須見到紅色通緝令的原件,經過法律專家審覈等一系列程序之後,纔會簽發。審覈過程原先是兩三個月,現在基本兩個星期就能確定。1993年4月,中國農業銀行河北衡水中心支行100億美元備用現匯信用證詐騙案,作爲特急案件,僅用了20多個小時,就簽發了紅色通緝令,結果100億美元的信用證全部凍結,錢被悉數追回。
中國發出了大約800份紅色通緝令
記者在國際刑警組織網站的通緝欄裏發現,在全球通緝的犯罪嫌疑人中,只有52名中國公民,臭名昭著的賴昌星、楊秀珠等人,卻不在其中。記者從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獲悉,原來,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緝系統有兩套,一套是公共網絡,可以在互聯網上查詢;另一套是內部通訊網絡,各成員國國家中心局在這套內部網絡裏可以看到一切通緝信息。中國出於多方面的考慮,對有些不便完全公開的犯罪信息,一般要求只在內部網絡上公佈。賴昌星、楊秀珠等人的犯罪事實,出於調查取證等多方面考慮,也只在內部網絡上公佈。
各成員國國家中心局在內部網絡上,一般都會將這些通緝信息導入自己國家的內部執法網絡,有的引入到口岸管理部門。一旦這些被通緝者以通緝的身份進出入口岸,執法部門的信息系統就會自動發出警報,從而當場把犯罪嫌疑人抓獲。
記者經調查獲悉,今年中國已經申請發出了3份紅色通緝令,通緝3名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還有幾份紅色通緝令正在國際刑警組織總祕書處的審覈之中。據透露,2004年,中國申請發出了31份紅色通緝令;2003年,申請發出46份。
紅色通緝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滿之後沒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續5年,直到抓住爲止。這樣,通緝同一犯罪嫌疑人的紅色通緝令可能要重複發放好幾次。從1984年9月至今,中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已經有20年,據估計,每年發出的紅色通緝令大約在30—40份之間,總數大約800份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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