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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1日),71名人民陪審員在位於大港區的法官學院開始了爲期5天的封閉式培訓。從昨天至5月1日,市高院將分5批對全市440名人民陪審員進行集中崗前培訓。據瞭解,對人民陪審員進行如此大規模的專業崗前培訓,這在國內尚屬首次。
按照全國人大的相關規定,今年5月1日,人民陪審員將全面上崗審理案件。根據最高院的要求,人民陪審員崗前培訓不應少於24學時,而本市高院安排的培訓是40學時的全脫產封閉式集中培訓,內容涉及三大實體法、三大程序法、審判技巧等多方面內容。每一批人民陪審員都由市高院常務副院長於世平親自講授第一節課。培訓結束後,市高院將安排結業考試,並對考試合格者集中統一頒發結業證。
培訓課程都講嘛?
除了於世平副院長講述的宏觀知識課外,人民陪審員在崗前還必須接受基礎法律培訓,其中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共涉及15門法律法規。此外還有職業道德、基礎理論等課程。
[首日培訓重點]
-人民法院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當前法院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對法官的部分要求也適用於人民陪審員,即要求人民陪審員要有正確的執法意識、大局意識、穩定意識和中立意識,要努力學習法律,積極履行職責,積累辦案經驗和帶頭遵紀守法。
-對人民陪審員的要求和希望。
在“樹立法律意識”一節,於院長說:“我們審理案件的根據是法律,根據不能是良心,根據不能是情理,根據不能是感覺。”在“中立意識”一節,於院長打了一個形象且精闢的比方:如果你和原告握了手,就要注意和被告也要握一下手,否則就都不要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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