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小個體糧販,竟然吞掉國企糧款八百萬。近日,安徽省高院作出終審,維持了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盧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0萬元,同時對其犯罪所得財產予以繼續追繳。
今年46歲的被告人盧某,系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從事個體糧食買賣生意。盧某採取“空手套白狼”的方法,用假公司的經理爲幌子,以支付小額貨款爲手段,騙取安徽天長糧食局下屬國有糧油公司糧款830多萬元。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盧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隱瞞事實真相,騙取他人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以上判決。
另據瞭解,對該案中國有財產被騙負有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正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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