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0套經濟適用房實惠津城百姓 四條安置渠道保障拆遷居民住房
天津市首批經濟適用房將於7月開始具備入住條件。昨日,市建委召開推動會議,要求各區、管理部門積極做好服務工作,一路開綠燈,走快車道,施工企業調整施工計劃,進一步加快施工進度,確保首批經濟適用房今年7月份達到入住條件。據悉,今年本市將建2.1萬套經濟適用房,全年計劃開工經濟適用房160萬平方米,竣工120萬平方米,用以解決中低收入拆遷居民的住房問題。截至目前,本市已開工經濟適用房74萬平方米,其中今年新開工面積爲39萬平方米。
據介紹,今年經濟適用房計劃竣工的目標爲120萬平方米,包括瑞景居住區66.4萬平方米,東麗區“城市陽光”居住區11萬平方米,華苑天華里居住區7.5萬平方米,麗苑居住區8.3萬平方米以及河北區敬賢裏6萬平方米等。
保障性住房今年安排四大目標
據瞭解,爲解決中低收入拆遷居民的安置,本市今年安排保障性住房目標爲:建設經濟適用房160萬平方米,21000套;廉租房16萬平方米,3000套;建設經濟租賃房7萬平方米,1000套,籌措經濟租賃房3000套;實物還遷房49萬平方米,7500套。在保障性供房體系中,經濟適用房是解決中低收入拆遷居民者有其屋的主要渠道,佔保障性供房建設任務的65%。計劃首批經濟適用房要在今年7月達到入住條件,國慶節前經濟適用房要竣工25萬平方米。
四安置渠道保障拆遷居民住房
目前,本市針對中低收入拆遷居民安排了四條保障性安置渠道:一是人均居住面積在7.5平方米以下,享受低保的雙困戶,通過廉租房渠道進行安置;二是對於平房補償標準在10萬元以下,樓房補償標準在18萬元以下的拆遷居民,通過經濟適用房渠道解決;三是對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下,和享受低保或拆遷補償費在8萬元以下且他處無住房的,通過經濟租賃房渠道解決;四是對於樓房的拆遷戶,按貨幣與實物補償相結合的安置渠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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