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十年“試水”,步入攻堅。讓事業單位“有事業”,人事制度改革將如何過好“深水區”?3月31日,人事部副部長王曉初接受人民日報報專訪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到了什麼階段?
如果把前幾年的改革比作“試水”,現在則是正在“過河”
記者:從1995年啓動試點開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已經走過了10年曆程。那麼,目前改革已經進入到一個什麼階段?
王曉初:國務院領導同志指出,人事制度改革已經進入攻堅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也是從先易後難、先行試點開始的,目前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啓動,正在逐步推開、逐步深化。如果把前幾年以試點爲主的改革比作“試水”的話,現在則已經進入“過河”階段,走到了“深水區”。
回頭看看這幾年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發展歷程,一個重要特點是分類指導、分類推進。全國125萬多個事業單位,近3000萬職工,門類繁多,情況複雜,用一把“尺子”衡量,顯然不現實。2000年以來,人事部會同中組部與有關部委先後聯合下發了科研、衛生、高校、廣播影視、文化、中小學等六個行業事業單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與行業主管部門一起共同推進改革。
還有一個特點是注重機制轉換。比如,加大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力度,促進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又比如,積極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把好事業單位“進人關”,努力創造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此外,我們還特別注意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在改革中要保障好用人單位和工作人員雙方的合法權益,這一點很重要。爲此,我們制定了有關政策。人事部專門成立了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各地也在建立相應的仲裁機構,現在的人事爭議仲裁已經與司法接軌。
從各地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及事業單位的情況看,普遍反映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爲進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礎。爲數衆多的事業單位通過改革,淡化了身份,強化了崗位,轉換了機制,增強了活力,調動了積極性,促進了用人單位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推進改革的主要問題和困難在哪裏?
用人機制不夠靈活、政策法規體系不夠完善、管得過多與監管不力同時並存
記者:您剛纔說改革已經進入到了“深水區”,相比以往,這一階段的問題或困難有哪些特點?表現如何?
王曉初:改革越是深化,越會遇到難啃的“骨頭”。“深水區”的特點在於,我們現在遇到的問題和困難都是深層次的矛盾,更加複雜。
首先是事業單位轉換用人機制的任務還很艱鉅。比如說,在進人方面,存在着進人不公開不透明、向事業單位亂塞人的問題。在管理上,聘用合同還沒有真正成爲確定人事關係的依據。崗位管理也缺乏具體政策。在出口上,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相關政策不完善,致使出口不暢。在人事監管上,缺乏對事業單位用人的監督管理手段。
其次,事業單位人事法制建設亟待加強。目前,行政機關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企業有《勞動法》,惟獨事業單位沒有一套整體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規,人事管理的單項政策規定也不健全。
再次,改革發展不平衡。有的省、市聘用制度已經全面推開,像北京、上海、重慶、河南等地已超過80%;有的處在試點階段;還有的地方由於各方面的困難和壓力,改革“醒得早,起得晚”。同一地區也不平衡,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地處偏遠的事業單位和鄉鎮所屬的事業單位改革相對滯後。
最後,整體改革需要配套推進。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等領域的改革影響着人事制度改革的進程。
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方向在何方?
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僅僅是減人減編制,更重要的是促進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記者:不管是改革初期“試水”,還是攻堅階段“過河”,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須向前。下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考慮是什麼?
王曉初: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科學人才觀,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改革要有利於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有利於建立分類管理的人事制度;有利於調動事業單位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優秀人才的健康成長、脫穎而出,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人事人才保證。
要按照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爲重點,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爲主要內容,堅持整體推進與分行業實施相結合,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積極促進人事制度、分配製度與機構編制、社會保障、財政供給等領域改革的綜合配套,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完善政策、分類指導、穩步推進。
記者: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很明確,那麼,推進改革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王曉初:我們將繼續堅持試點先行,在加大聘用制度推行力度的同時,大力加強制度建設。現在人事部正在積極研究與事業單位機構分類、財政管理、社會保障等改革相配套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研究制定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及十幾個配套文件在內的制度規定。
比如說,在分類改革上,要實行分類管理的人事制度。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納入行政序列,應實行公務員制度;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如轉爲企業,應實行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從事公益活動的事業單位,應實行以聘用制度爲基礎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在人員進口上,實行公開招聘。要規範程序,明確權限,保證公開透明。目前,人事部正在做這件事,擬出臺全面推行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
在人員管理上,推行崗位管理。規範崗位設置,實施競聘上崗,完善考覈獎懲,實施合同管理。
在人員出口上,完善制度暢通出口。建立與聘用制度相配套的、保證人員正常流動的解聘辭聘制度,在解決社會保障基礎上形成人員退出機制。
在人事監管上要建立起人員總量、結構比例、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體系,建立起宏觀管理、政策監管和個案爭議處理相結合的監管機制。
在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過程中,要特別注意有步驟、分階段進行,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羣衆承受能力之間的關係,單位的改革方案要廣泛聽取廣大職工的意見,使整個改革平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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