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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鐵路站車內購物已經成爲不少人喜歡的消費方式 |
鐵道部3月15日下發《通知》必須開具發票記者採訪發現“沒有發票”不是少數
今年3月15日,鐵道部向全國各鐵路分局發出了《關於重申在鐵路站車向旅客供餐,銷售商品必須開具發票的通知》,要求各地區鐵路站車必須向購買商品的旅客提供發票。
昨日,記者先後乘坐天津開往北京和北京返回天津的城際列車及對天津站、北京站進行暗訪。發現對於鐵道部的通知,津京兩地鐵路部門落實得還不盡如人意。
記者親歷:索要發票挺難
地點:天津火車站時間:昨日中午12時3月29日中午12時,記者首先到達天津火車站。在候車大廳的一個書報攤前準備買一份報紙,向銷售員所要發票被告知“數額太小不能開發票”。之後,記者又前往了另一個書報攤,花11元錢購買了一本《女報》雜誌和一份《人物》報紙,此次,纔得到一張“天津市公路汽車補充客票”。銷售員表示,她們這裏沒有正式的商業零售發票,只能用此公路汽車補充客票代替。記者向一些乘客瞭解,近兩年來,乘客在天津站候車大廳購買書報等,如果索要發票,得到的全部都是這種“天津市公路汽車補充客票”,如果購買金額太小,連這張客票也沒辦法得到。
之後,記者又來到候車大廳內的一個食品攤前,準備購買一瓶脈動飲料和一瓶綠茶飲料,並表示需要得到一張正式發票用於報銷,但因爲兩瓶飲料只有9元錢,因此被銷售員告知“金額太小不能開票”。無奈之下,記者只得又買了兩根香腸和一包瓜子共計20元纔得到一張商業零售專用發票。
據一名銷售員說,這本統一的零售商業發票由天津站商貿中心的一名負責人保管,整個天津站食品銷售的攤位只有一本發票,金額小(10元以下)不給開,只有金額夠數了,纔給開票。隨後,記者又在候車室內的一個快餐盒飯銷售店購買了10元錢的快餐,這次很順利地得到一張10元金額的“天津市飲食行業定額(有獎)發票”。據賣快餐的女孩講,發票是從站內餐飲娛樂中心銀臺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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