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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早上7時許,蒙冤11年的佘祥林終於出獄了。佘祥林,原系湖北京山縣公安局馬店派出所治安巡邏員。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張在玉失蹤,同年4月11日,雁門口鎮呂衝村一水塘發現一具女屍。經張在玉的親屬辨認,死者與張在玉特征相符。據此,1998年6月15日,京山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之後,佘祥林進入沙洋監獄服刑,其前後被關押時間已達11年之久。然而,今年3月28日,張在玉突然現身。已死『老婆』神秘復活,一樁彌天冤案由此被揭開……
妻子現身丈夫洗冤
據佘祥林的哥哥佘鎖林介紹,1994年初,弟媳張在玉突然失蹤。雙方家人四處尋找,但始終沒有找到。張家開始懷疑是被佘祥林殺了,因為張在玉患有精神病。當時,有關佘祥林與某女青年有曖昧關系的傳言正鬧得沸沸揚揚。
數月後,一村民在離村不遠的窯凹堰邊發現一具身體已腐爛得面目全非的女屍。經過辨認屍體後,張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張在玉。這樣,佘祥林就成了第一殺人疑犯,不久即被京山縣公安機關抓捕。這一年,他們的女兒纔6歲。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佘家在收屍過程中,張在玉的親朋好友都覺得死者是張在玉。但佘家人始終沒有看到死者的真容,他們問派出所憑什麼認定時,警察的回答是:這個不由你說了算,政府肯定沒有錯。當年,佘祥林被判處死刑,行刑期定在10月1日。後來,因為證據不足,終於逃過鬼門關。1995年,佘祥林先被判死刑,後來又因證據不足免死。1998年6月15日,被京山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張在玉流落到山東
面對記者,佘鎖林講述了弟媳『死而復活』的前前後後:『3月28日,有朋友告訴我,已被弟弟「殺死」多年的弟媳張在玉回來了。我趕緊和妹妹、妻子一起往弟媳家趕。一進屋我們就看見張在玉坐在那兒。張在玉一看見我們,哭著說了一通外地話,我一時也沒能聽明白。過後纔斷斷續續弄明白,原來張在玉說她有精神病,先是在鄰近幾個村子裡轉悠,再後來就流落到了山東,並在那兒與別人結婚生子。這些年她越來越想她的親生閨女了,所以就跑回來看閨女了。』
哥哥上訪被拘41天
蹲了11年大獄的佘祥林現在洗清了冤枉,而在此前,佘家為了洗清這個不白之冤已付出慘痛的代價:佘的母親楊五香,因四處貼尋人啟事和上訪,1995年5月份被抓,在京山縣公安局看守所被關了9個半月,出來時已是耳聾眼瞎,不能行走,3個月後去世,時年54歲。佘鎖林也因1995年為弟弟上訪而被拘41天。而佘祥林的女兒則在15歲時輟學,到深圳打工。此前,她的學習成績一直很好,雖然家裡窮,但鎮裡免了她的學雜費。後來,因為她成了殺人犯的女兒,學雜費不能再免。現在,18歲的她在東莞長安鎮一家電子廠工作。
『入獄時雙腿被打壞』
佘還談到當初弟弟剛入獄時的情況,那時他還不能獲准見弟弟,但監獄的一個醫生告訴他,佘祥林進來時雙腿都被打壞了,全是青紫的傷痕,應該是在審訊過程中留下的。醫生說多虧他身體夠好,否則早就趴下了。
佘將提出國家賠償
昨日早上7時許,蒙冤11年的佘祥林終於出獄了。『我從來沒認為張在玉死了,我相信她肯定還活著!』脫下囚衣換上一身黑色條紋夾克和褲子的佘祥林大聲說,『我要求有關部門追查那些當年制造冤案的人的責任———他們刑訊逼供讓我坐牢,還有兩次差點槍斃我!』
『我將提出國家賠償。』佘祥林當眾表示,由於這起錯案,他整整失去了11年的自由,現在出獄已42歲,人生因此遭到了徹底的改變,各種損失都很大,並且遭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所以希望能夠得到相應的合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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