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6日公佈了對全國部分省市水產品的監測結果,監測合格率爲94.2%,不合格產品主要爲揮發性鹽基氮及重金屬超標。
工商總局日前對上海、天津、重慶、杭州、寧波、銀川、石嘴山、吳忠、武漢、咸寧、宜昌等11個城市的1 13家經銷單位銷售的水產品質量進行了監測,共抽取241組樣品,監測的品種包括鮮、凍的海水魚和淡水魚。主要檢測水產品(淡水魚、海水魚)含砷、鉛、汞、銅、鎘、六六六、滴滴涕、揮發性鹽基氮等8 項指標。經檢測,241組水產品中,共有227組合格,14組不合格,監測合格率爲94.2%。
監測中發現,目前我國市場上水產品的主要問題是揮發性鹽基氮超標,還有砷、鎘、鉛、汞等重金屬超標。“海水魚”是捕撈產品,在經過保藏、運輸的過程中,如果控制不嚴,會造成新鮮度指標“揮發性鹽基氮”不合格。同時,近年來海水污染日益嚴重,反映到水產品中爲部分重金屬超標,對人體健康極其不利。
監測報告稱,杭州聯華華商集團有限公司世紀慶春店經銷的舟山帶魚段、墨魚條、興迪章魚鎘超標,銀川市麗華超市經銷的大扒皮魚砷、鉛、汞超標,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百花超市經銷的魷魚砷、鎘、汞、揮發性鹽基氮超標,天津市人人樂商業有限公司津塘購物廣場經銷的鱈魚尾揮發性鹽基氮超標。
消費者可登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查詢此次監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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