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工商局重拳出擊,在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中,立案查處的9起房地產公司及中介機構違法經營案件,其中3起案件已經結案並作出處罰,對萬邦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等的處罰結果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近期房地產市場新的違法經營行爲
一些房地產開發商對外謊稱無房可售,卻將房源提供給中介公司,讓購房者支付“好處費”,然後和中介公司私分差價。
——這屬於商業賄賂,是不正當競爭行爲。一旦查實,將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1萬-20萬元。
商品房停止“轉按揭”以後,有些中介公司幫助客戶規避政策,墊資還款,再加價對外銷售,從中收取高額息差。
——這是國家禁止的非法融資行爲。一旦查實,將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違法所得20%的罰款。
萬邦集團虛假合同罰20萬元
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上海萬邦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邦公司)爲控制銷售進度,要求下屬“萬邦都市花園”售樓處在網上訂立虛假定金合同,散佈虛假信息:一是購房主體虛假。以劉某和楊某的名義,分別在17套房屋中訂立合同25次、在4套房屋中訂立合同19次;二是購房人信息虛假。購房人的住所分別爲“阿哥如果而後”、“的沙皇”、“阿斗發個”、“無可奈何花落去”等;購房人身份證號碼只有13位、11位、9位和5位;三是購房價格虛假。如一套價格爲140萬元左右的商品房,在定金合同中出現的價格最低爲3.4萬元,最高爲1212萬元。市工商局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萬邦公司責令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罰款20萬元。
卓羣經紀公司違法經營罰55800元
2004年10月至11月,上海卓羣房地產經紀公司(以下簡稱卓羣公司)通過讓房產買賣雙方客戶簽訂由其私自制作的《房屋轉讓合同》,從事了“萬邦都市花園”兩套未取得房地產權證、依法禁止轉讓的預售商品住房(期房)買賣的經紀活動,並從中收取佣金15800元。市工商局根據《上海市經紀人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卓羣公司沒收違法所得15800元,並處以罰款4萬元。
無證中介濮某無照經營罰13萬元
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濮某在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與上海住商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簽訂了住商不動產加盟契約書,以住商不動產民生加盟店的名義對外從事了8套商品房的中介業務,收取中介佣金總額人民幣約12萬多元。市工商局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濮某沒收違法所得121270元;並處以罰款8730元。
工商局將“窮追猛打”
據悉,市工商局還對上海威遜置業有限公司、上海榮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新好世房地產有限公司、上海紅商事置業有限公司、上海世恆房產經紀諮詢有限公司、上海同策房產諮詢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涉嫌發佈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爲立案查處,並將在結案後及時披露。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已經注意到近期媒體披露的房地產市場中新出現的違法經營行爲,對這些違法經營行爲,工商局將繼續重拳出擊,嚴肅處理,決不手軟。同時,市工商局公佈了投訴舉報電話: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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