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獲得自由的佘祥林,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給母親上墳。
昨天上午10時30分佘祥林終還自由身 分別11年後父子相見含淚擁抱感動衆鄉親
昨天上午9時,湖北省京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佘祥林故意殺人案。10時30分,審判長宣佈佘祥林故意殺人罪不成立,佘祥林無罪釋放!在法院門口,上千名羣衆自發地在法院門口守候,爭相目睹冤坐11年牢的佘祥林。
昨天下午2時30分,佘祥林在家人的陪同下,從京山縣返回家鄉何場村。他先到母親的墳前拜祭,然後回到家中,與分別11年的父親相擁而泣,此景感動了在場的衆鄉親。
佘一露面即被媒體圍追堵截
昨天上午8時許,法院門外聚集了國內各大媒體記者和前來觀看的羣衆達800多人,京山縣公安局派出數十名警察在法院門口執勤。8時30分,佘祥林的大哥佘鎖林乘車來到現場,8時50分,佘祥林乘坐的車在離法院大門口約百米遠處停下,佘祥林在女兒佘華蓉和表哥的陪同下剛走下車,就被100多名記者團團圍住。而佘祥林對記者的提問一律不予回答。隨後,執勤警察將佘祥林護送進審判大廳。
審判長當庭宣佈佘祥林無罪
昨天上午9時,僅能容納96人的審判大廳內座無虛席。法官隨後請出被告佘祥林及其律師、公訴方的京山縣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員依次入座。而公訴方沒有出具公訴書進行宣讀。公訴方所出具的都是關於佘祥林無罪證據。
據悉,合議庭由京山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鬍多盛擔任審判長。佘祥林的兩名辯護律師張成茂和周峯出庭爲佘進行無罪辯護。庭審開始後,法官首先宣讀了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荊刑再終字第2號刑事裁定書和(2005)荊刑監9號再審決定書。
針對該案的焦點,即原審被告人佘祥林故意殺人案的被害人張在玉是否被殺害進行了舉證和質證。爲證明佘祥林沒有犯故意殺人罪,公訴方的檢察員還出具一份重要的證據,就是在上月28日張在玉在回來後,公安部門對張在玉所做的筆錄。
10時20分,法庭進行休庭15分鐘。10時35分,當公訴人和被告人佘祥林入席後,審判長宣判:由於張在玉歸回,證明佘祥林沒有殺人,故原審中檢察機關指控佘祥林故意殺人罪事實不能成立,佘祥林無罪!審判長還表示,在判決生效的10天內,如公訴方沒有對佘祥林上訴,可在10日後,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有關規定,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退庭後,衆多記者圍着已經重獲自由身的佘祥林進行採訪,當問及佘祥林此時有何感言時,佘大聲說道:公道自然在!
記者通氣會 市委宣傳部、法院領導均未露面
4月12日以前,荊門市委宣傳部在前來申請旁聽的國內各大媒體表示:只讓中央級3家媒體記者進入採訪。而在當天,部分當地媒體記者靠關係、甚至直接由法院幹警帶入法院。
昨天上午,荊門市委宣傳部新聞科張科長出現在法院門口,有記者問及當初所說的只有3家媒體的記者允許進入法庭旁聽,而現在卻有那麼多記者進場該如何解釋時,張科長無言以對,只好回答這個問題以後再說。此外,法院一工作人員曾表示,通氣會將讓所有記者進入採訪,到時,法院院長和市委宣傳部領導會回答記者的提問。
而在昨天上午11時,由法院主持召開的佘祥林再審情況通氣會上,該院唐崇德副院長只宣讀了一個新聞通稿,隨後就解散。法院院長和市委宣傳部領導並未露面。
佘祥林回家 父子相見相擁而泣感動衆人
昨天下午2時,佘祥林在大哥佘鎖林、二哥佘桂林、弟弟佘梅林及女兒的陪同下,乘車前往家鄉何場村。在村頭的大槐樹下,佘祥林下車,向家中祖墳走去,然後眼含淚水撲通一聲跪在母親的墳墓前。
佘祥林默默地在母親墳前燒紙,將香點燃插在母親墳前。這時,鞭炮噼裏啪啦地響了起來,他彎下腰向母親的墳磕頭、磕頭、再磕頭。
隨後,佘祥林坐上車,在走了約500米後,回到了自己家鄉的何場村。他在家人的陪同下,一步步朝那個仍是土牆的家中走去。父親佘樹生早早就站在屋前的石階上,等待兒子的歸來。佘樹生在看到兒子後,連忙走上前去緊緊擁抱着冤坐11年牢的兒子。此時,佘樹生滿是皺紋的臉上佈滿混蝕的淚水,他那佈滿老繭的手不斷用力地拍着兒子的後背,哽咽着說,回來就好,回來就好。見此情景,衆相親都流下了眼淚。
當問及佘祥林今後如何打算時,佘一臉茫然,許久,他才說,先把賠償金拿到手,以後的事慢慢打算。但他表示絕不會和張在玉復婚,至於以後是否會再娶妻要看女兒同不同意。
兩大疑問
羣衆:認屍現場有兩家人?法院:公安專案組正在調查
記者連日來在雁門口鎮何場村和臺嶺村採訪佘祥林冤案時,無意間得到一個重大的消息:在1994年夏季,水庫邊發現一無名女屍時,有兩家人(包括張在玉家)在現場哭着認屍!
現場既然有兩家人認屍,爲何公安確定那人就是張在玉?京山法院一名副院長解釋稱,他們對這個不清楚,但公安局現已成立專案組,對佘祥林祖墳中的無名女屍進行開棺確認。但公安要找到當年報失人口的家庭,也包括當時認屍的那一家人。只有公安確定失蹤人員後,才能開棺進行DNA鑑定。
羣衆:張家曾收到張在玉來信?張家:以爲有人開玩笑
有羣衆傳言稱,在兩年前,張在玉的哥哥張在生就曾收到由山東張在玉寄來的信,至少有5封以上。如果屬實的話,張在生知情不報,則屬於犯罪。
當記者找到張在生證實此事時,張在生說,當時佘祥林殺妻案已經定爲鐵案了,法院已經重審判決了,此事已在衆鄉親中成爲不可推翻的事實。但八九年後,收到一封自稱是妹妹張在玉的來信,以爲是有人開玩笑,就沒有理會。
佘祥林的大哥佘鎖林在雁門口鎮做了10年的郵遞員,對於此事,佘鎖林稱當時有寫給張在生的信經過自己的手,但誰知道那個寫信的人就是張在玉啊。
案件回放
1994年1月20 佘祥林妻子張在玉失蹤。
同年4月11日 佘祥林被指認爲殺人兇手。
1995年5月6日 佘母楊五香因四處上訪被抓入獄,從看守所出來三個月後去世。
1998年6月 京山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佘祥林死刑。
2005年3月28日 張在玉突然回老家探親,此時,殺妻冤案真相大白。
4月1日 佘祥林被取保候審。
4月13日上午9點 京山縣法院開庭重新審理,宣判佘祥林無罪。
見到兒子終於回家,佘祥林的父親激動得流下了眼淚。
佘祥林走出法院重獲自由。衆媒體記者問及佘的感受時,他一句話也沒有說。
昨日被宣判無罪釋放的佘祥林與父親相擁而泣,旁觀衆人均被感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