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門峽市一名婦女在離家十幾裏遠的山溝裏被殺害了。民警忙着勘查現場時,死者的丈夫黃滿星碰巧從此路過,看到了這一幕。回到家裏,黃滿星向鄰居傳播了這一“重大新聞”,由此,他被公安機關定爲犯罪嫌疑人,後被三門峽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河南省高級法院的法官發現案中諸多疑點,此案被三次發回重審,一顆無辜的頭顱保住了。黃滿星走出看守所的鐵門後,開始到三門峽相關辦案單位申訴,然而一直沒有人理睬他———
妻子遇害警方懷疑其夫作案
那是1996年5月22日下午,河南省三門峽火車站附近的橫渠溝內,當地一名羣衆發現一棵小樹上吊着一個人,於是便報了警。三門峽市公安局湖濱分局的民警趕來了,現場勘查及屍體解剖檢驗持續到5月23日上午。經解剖及檢驗,死者系被他人勒頸窒息死亡,臨死前有過性行爲。
由於案情重大,此案立即引起三門峽有關方面的重視。湖濱區檢察院派員提前介入,三門峽市公安局也抽調民警投入案件偵破。辦案民警查明:死者張潤層41歲,系湖濱區磁鍾鄉磁鍾村十組農民,其夫黃滿星50歲,在家務農,他們有已成年的二女一兒,案發時只有23歲的長女黃麗在家。張潤層平時常在市內做小生意,租住在一對守廁所的老夫婦家。
黃滿星家離磁鍾鄉派出所不過幾百米遠,很快,民警從村民中瞭解到一條重要線索:“案發當晚”8時許,黃滿星曾經在鄰居張炎山家裏宣揚他在橫渠溝看到了一個“血糊精”,民警分析認爲,此時距警方接到報案不足兩小時,黃滿星家離案發現場有十多裏地,除非他自己就是作案人,要不然他怎麼可能那麼快就知道現場情況?經筆者調查,民警認爲的案發日是指接到羣衆報案的當日,即5月22日;而爲黃作證的鄰居張炎山所說的案發日是指黃滿星傳播“新聞”的當日,即5月23日。民警由此認定黃滿星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24日中午,黃滿星被警方帶走,10天后,黃滿星供認是其殺害妻子張潤層,並在公安民警押解下指認了作案現場,演示了殺人經過。很快,黃滿星被推上了三門峽市中級法院的刑事審判法庭。
丈夫蒙冤被逼無奈承認殺妻
三門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黃滿星因其妻張潤層作風不好而對張懷恨在心。1996年5月21日夜8時許,黃滿星在市區東風市場附近找到張潤層,以家中有急事爲由,讓張同他回家,當行至磁鍾公路下坡時,黃以走近路爲名,將張騙到公路東側橫渠溝內,趁其不備之機,拿一土塊照張頭部猛砸一下,又用隨身攜帶的鐵絲勒住其頸部,致使張潤層窒息死亡。
庭審中,黃滿星否認殺害其妻張潤層,辯稱其在公安偵查階段供認殺人系民警誘供、逼供所致。但是,法官認爲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黃滿星否認殺人純屬無理狡辯,公訴機關的指控完全成立。張潤層雖有一定過錯,但黃滿星殺人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民憤極大,應予嚴懲。三門峽中院判處黃滿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黃滿星大呼冤枉並提起上訴,很快,河南省高級法院的法官從鄭州前往三門峽提審黃滿星。黃滿星說5月21日晚,他在鄰居張炎山家看電視,根本沒有作案時間,而且他與妻子關係甚好,沒有理由要殺害張潤層。省高院的法官找張炎山調查,瞭解到黃滿星5月20日、21日、22日一連幾晚都在張家看電視,確實沒有作案時間。此外,法官還了解到黃滿星夫妻關係不錯,黃滿星爲人樸實厚道,其是否有作案動機值得懷疑。最終,省高級法院認爲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三門峽中院重審。
三門峽中院再次開庭審理後,仍然認定黃滿星於1996年5月21日晚8時許殺害了其妻張潤層。不過這一次該院在量刑時採用“疑罪從輕”及“刀下留人”的方式,判處黃滿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黃滿星再次上訴,此案又被河南省高院發回重審,這一次公訴機關仍未能提供任何新證據。三門峽中院的第三次判決認定黃滿星是在5月22日上午10時許殺害了張潤層,量刑上則再次做出“讓步”,改判黃滿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黃滿星仍然上訴,此案被河南省高級法院第三次發回重審。
維權艱難何時才能討回公道
2003年11月11日,三門峽市中級法院第四次開庭審理黃滿星故意殺人案,由於公訴人無法拿出什麼讓人信服的證據,庭審很快結束。11月25日,公訴機關要求撤訴,同日,三門峽中院裁定準予三門峽市人民檢察院撤回對黃滿星的起訴,隨即,案子又回到了湖濱公安分局。同年12月5日,該局決定對黃滿星變更強制措施,又過了二十多天,黃滿星在辦理監視居住手續之後,走出他呆了7年又7個多月的看守所。
在黃滿星的不斷抗爭下,2004年6月4日,湖濱公安分局對黃滿星解除監視居住。此後,黃滿星開始艱難維權。他的要求一是國家賠償;二是追究刑訊逼供者的法律責任;三是醫治他被刑訊逼供造成的創傷,四是抓住真兇,徹底還他一個清白。然而,一直沒有人理睬黃滿星。
維權路上,黃滿星遇上了種種難以想象的困難。他被放出來後,找不到自己的身份證,無法證明自己就是那個被三門峽中院判處死刑並被關押近八年的黃滿星。在他被關押期間,三個孩子都離開家去找生活出路,走出牢門的黃滿星迴到家,原來的窯洞已破爛不堪不能居住。家沒有了,戶口沒有了,因爲被捕之後戶口被遷到看守所,身份證直到現在也無法補辦。如今,因爲身體不好記憶力減退,他常常出了門就找不到回家的路,曾經多次露宿街頭。他沒有錢,沒有生活來源,缺衣少食,飢一頓飽一頓。不只一次,他都病得爬不起來了,反而要靠八十多歲的母親照顧。絕望之餘,有多少次他曾經想過一死了之,幸被好心人勸住。滿腹心酸的黃滿星頭髮白了,身體垮了,他擔心自己恐怕盼不到國家賠償落實的那一天了。
在申訴路上苦苦奔波的黃滿星,何時才能依法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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