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息時報報道,爲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從業行爲,近日,廣東省紀委已建立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從業信息數據庫,並將該項工作向全省發出通知。
通知要求,今後,領導幹部在新提拔和調整工作崗位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從業情況發生變動後的一個月內,要按規定程序報紀檢監察機關。
通知還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對領導幹部的登記情況,認真核實、仔細甄別。發現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定從業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對瞞報、故意不報及拒不整改的,將嚴肅追究紀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