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的代理律師張成茂22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佘祥林“殺妻”冤案的國家賠償申請,將在“法律事實”和“法律規定”完全具備時選擇最佳時機提出,以確保佘祥林得到最大化的賠償。
張成茂說,佘祥林案在2005年4月13日被當庭宣判無罪,這一判決將在4月24日生效。按有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可在兩年內即今年4月24日到2007年4月24日前的任何時候提出賠償申請。
他說,目前“法律事實”即證據材料的收集尚不完備。佘祥林蒙冤11年,證據收集遇到了一定的技術困難。當時公安機關對部分當事人的羈押未按照程序進行,也無相關文書,對取證工作造成了很大影響;佘祥林母親已經去世,而公安機關的卷宗裏,只有其母楊五香抓進去的時間,沒有放出來的時間;當年的辦案人員很多已經去世。下一步,律師將繼續做好證據收集工作,儘可能全面收集有關證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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