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張浩):“五一”黃金週旅遊高峯即將到來,許多消費者準備假期隨旅遊團出遊。從近幾年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和旅遊質監部門受理黃金週期間旅遊投訴情況看,一些旅行社爲降低成本,加大利潤而縮減服務項目、降低服務標準。有的中途擅自改變旅遊路線,減少旅遊景點;有的將住宿承諾的兩人標準間,變爲三人或四人間,這些有悖誠信的做法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引發消費糾紛。爲了避免旅遊消費糾紛的發生,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天津市旅遊質監所特提醒廣大消費者,“五一”隨團出遊應從四個方面引起注意。 一、選擇旅行社要慎重
合法的旅行社都應有兩證,即《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在選擇旅行社時首先應查看兩證是否齊全,並可以通過查看旅行社的經營許可證所寫的經營範圍,確定旅行社向您宣傳的旅遊項目是否有合法經營權。如果不清楚哪些旅行社具有合法資格,可以向旅遊管理部門諮詢,也可以查詢旅遊局的網站。 二、價格與內容要對照看
有的旅行社以低價格招攬生意,但在價格競爭的背後,服務內容和質量卻存在“縮水”現象。一般來說,旅行社的組團價格主要包括:綜合服務費、房費、城市間交通費和專項附加費四大項。其中,綜合服務費包括餐飲費、市內交通費、遊覽點門票、文娛費、行李搬運費、導遊費等;專項附加費包含汽車超公里費、遊江遊湖費、風味餐費、專業活動費等。因此,在比較旅行社價格時,一定要仔細對照服務項目,謹防旅行社以減少項目來降低價格。 三、簽訂合同要細而準
有些消費者與旅行社口頭約定了旅遊中的有關事項,但出現違約情況時卻無據可查,難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因此,消費者在旅遊前一定與選定的旅行社簽定書面旅遊合同,並使用有關部門推薦的合同文本。特別是在“黃金週”旅遊高峯期,旅遊景點交通、住宿、就餐等條件有可能發生難以預料的變化,往往因旅行社自身無法控制而與消費者發生糾紛。因此,在合同中更要把旅行日程安排、路線、價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標準、購物次數與時間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詳細寫明,詞語表述要儘可能量化,不要使用“優質”、“周到”等無法具體衡量的詞語。這樣一旦發生爭議,維護權益有章可循。 四、景點購物要冷靜
大多數消費者對旅遊區的市場和產品狀況缺乏瞭解,一些不法商販以質次價高甚至是假冒僞劣的商品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屢有發生。因此,旅遊購物要慎重選購商品,特別是貴重商品更要三思而行。確需購買的要注意辨別商品真僞和質量,價格要貨比三家,不要急於成交。如果決定購買後,一定記得及時索要有效的購物憑證並妥善保存。一旦出現問題要立即與旅行社聯繫,也可向旅遊地消費者協會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還可以向當地旅遊質監部門投訴,以便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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