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原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餘振東一起逃到美國的其妻子於緒慧4月26日向美拉斯維加斯一法院承認非法騙取美國公民身份等罪名。曾經擔任加拿大政府起訴賴昌星的專家證人楊誠教授今晨表示,遣返於緒慧最早能在7月份判決後一週內完成,但是主要看美方的態度。
頭號鉅貪之妻配合調查涉案人員
據美國拉斯維加斯《太陽報》報道,36歲的於緒慧已同美國司法部達成了一項認罪協議,同意全力配合美國、中國內地、中國香港和加拿大執法部門正在對其移民欺騙陰謀,以及協助餘振東捲款出逃案所展開的調查。於緒慧還同意全力配合調查其他幾名涉案人員。
在去年中國媒體推出的50鉅貪榜上,餘振東成爲“頭號鉅貪”,而餘振東案的另兩名同夥許國俊和許超凡均是開平支行行長,目前仍逍遙法外。據瞭解,包括於緒慧在內的3名主犯的妻子先後採用同美國公民假結婚的手段,騙取了美國公民身份。
中國駐美使館通過電話得知案情
今晨,本報從接近中國駐美使館人士處瞭解到,美方是通過電話通知此案件的進展,中方希望拿到美國官方提供的詳細控辯交易文本,以證實於緒慧是否真正認罪。
該人士表示,餘振東的引渡是一個成功的案例,相信於緒慧的認罪會對餘振東案的審理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他對尚未歸案的其他同犯的引渡表示樂觀。他同時認爲,許超凡、許國俊等人對此案的重大意義不亞於餘振東本人。
專家觀點之一
追回5億美元贓款不易
曾任加拿大政府起訴賴昌星的專家證人楊誠教授認爲此事意義重大,但是由於涉案的近5億美元中僅歸案375萬美元,能否追回其餘款項要看於緒慧的態度。
楊教授認爲,於緒慧可能在審判前跟檢察人員討價還價,他說:“罪名和量刑程度可以談,而且美國檢方爲加快結案,也鼓勵認罪。但是於緒慧認罪可能有前提條件,比如可能要求不被遣返,這樣案件處理就不太可能徹底,剩餘資金的追回不會太樂觀。”
專家觀點之二
美方態度決定是否遣返 最快在判決後一週決定
至於有人認爲從餘振東引渡分析說於緒慧的引渡應該容易些,楊教授表示,這還要看美國的態度。“從法律意義上來講,訴訟程序完成之後,美方就可以遣返,最快可能一個星期就能完成。”
此前據美國媒體報道,拉斯維加斯地區法院將在7月15日對於緒慧案作出最後判決。拉斯維加斯《太陽報》分析說,於緒慧面臨的最高刑期爲10年,另外還要交付25萬美元的罰款。
“當然,於緒慧也可以通過訴訟來抗議遣返,但是與加拿大賴昌星的漫長遣返程序相比,美國對非法入境者處理還是比較嚴厲的,總之遣返會比賴昌星快。”
他指出,此次引渡於緒慧要看雙方談判情況,如果美方願意,應該很快能夠遣返。
案情回放
1993年至2001年,原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餘振東夥同其前任行長許超凡、許國俊等人貪污挪用鉅額公款,總額達近5億美元。
2001年10月12日案發,餘等三人經中國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國。10月15日廣東省檢察院依法對餘等三人立案偵查。
同年11月,公安部發出紅色通緝令。2003年9月,美國司法部長阿什克羅夫在華盛頓把355萬美元票據交給中國司法部長張福森。
2004年2月18日,餘振東向美國法庭認罪。4月16日,餘振東被引渡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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