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們爲了能完成自己的工作,能有突出業績,能展示自己的才華而讓自己承受了比較大的工作強度。新報在“五一”前夕進行了“勞動者工作現狀全調查”。在昨天的報道中,新報對工作繁忙成爲在勞動者中普遍存在的情況進行了解析。如果僅僅是工作上勞累一些,很多勞動者還是能夠承受的,讓他們感到難受的是:在繁重的工作壓力之下,自己的合法權益還得不到保障。調查顯示,勞動者提出的最令他們不滿的權益問題主要集中在“不給加班費”、“不籤勞動合同”、“拒交保險”三個方面。
勞動者對加班費“欲說還休” “放長假了,人家都可以出門旅遊或是在家休息,我們卻還在加班工作,加班是工作的需要,可是,我們應得的加班費爲什麼不給?”這是很多勞動者在調查中發出的“抗議”聲音。
在回答調查問卷中“您每次加班都能得到應有的加班費嗎?”這個問題時,有 46.45%的勞動者反映:“得到的加班費低於法律規定的標準”。 24.36%的勞動者說:“從來得不到加班費”。也就是有七成的勞動者在加班費問題上權益受到了傷害。這些勞動者大多是在餐飲、商店、美髮、運輸等服務行業工作,特別是一些小企業,剋扣加班費的情況更嚴重。對於自己的加班費,很多勞動者並不敢與企業去“較真兒”,怕丟了工作,也有一些勞動者認爲:“已經是這樣了,說也沒用,只求我們這種奉獻能給領導留個好印象吧。”
合同與保險得不到保證 在調查中,雖然大多數勞動者都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我們仍然發現有一些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處在“幹一天是一天”的狀態。對於勞動者最爲關心的各類保險問題,有 15.78%的勞動者非常擔憂地提出:“我們是所有保險‘一險也不保’。”而更多的情況是,企業上的保險只是法律規定應交保險的一部分,不少勞動者提出:“要是不上保險,又擔心以後生活沒有保障,自己去上保險,只是養老和醫療這最重要的兩項,一年就有近 4000元錢,對於我們來說也是個不小的支出。”很多勞動者還提出:“因爲沒有保險,對自己未來的生活很擔心,於是,就只能拼命地工作,希望多掙一點錢爲以後的生活打下基礎。對於合同與保險,勞動者認爲是工作中最重要的權益保障,沒有這些就沒有歸屬感。
爲了飯碗只得放棄權益 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勞動者是不是能站出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呢?現實中,很多勞動者卻選擇了沉默。
在調查勞動者“您在工作中權益受到損害時如何處理”時,竟然有 57.52%的人選擇“安於現狀,因爲自己沒有力量解決”。 14.2%的人選擇“與企業據理力爭,保護自己的權益”。只有 3.45%的人選擇“通過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另有 15%左右的人提出“等自己決定離開企業後再尋求法律解決”。爲什麼大多數不向企業提出自己的要求?人們的回答基本上是一樣的———要是提出來了估計“飯碗”也就砸了,現在找份滿意的工作很不容易,也得爲自己的崗位着想一下。而記者從市勞動監察部門瞭解到,一些職工對維權總是顧慮重重,有的連自己單位的名稱都不敢說,給勞動部門處理這類問題增加了難度。因爲如果沒有當事人作證,用人單位一般都不肯承認他們違反了《勞動法》。勞動監察部門處理問題的主要依據是證據,沒有證據也就很難給勞動者“作主”。
觀點
應有權益不該放棄 加班工資不按時、按規定支付;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按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這些都是勞動者非常關心的勞動問題。種種侵權現象時有發生,而且屢禁不止。
市勞動保障部門的有關專家表示,勞動者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維權意識不強,加之目前就業市場相對飽和,勞動資源過盛,勞動者爲了維持生活保住工作,寧願忍氣吞聲也不會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市勞動保障專家特別提醒勞動者,自己應得的權益不可以放棄,一個連根本權益都不肯給你的企業,也不會給你的未來帶來太大的發展,勞動者在工作中遇到各種侵權問題時,要有勇氣站出來保護自己的權益。本人可向本企業的工會提出申請,由企業工會組織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或勞動者個人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勞動保障部門將對該企業進行調查,如果情況屬實則進行相應處罰。當然,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不能只讓勞動者個人去努力,全社會都應該有一個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氛圍,主管部門、宣傳媒體要給侵犯勞動者權益的企業以壓力,讓他們及時糾正自己的做法,給勞動者更好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