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環保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日點名批評不敢承擔社會責任的北京師範大學所屬的環評單位,並提出進一步改革環評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擬對環境影響評價行業進行全面整頓。
據介紹,圓明園整治工程自4月份被叫停之後,圓明園管理處找到北京師範大學所屬的有關環評單位,希望他們對該工程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主動遞交了委託書,但是該環評單位反覆近一個月後,才提出不願牽頭做該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延誤了圓明園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的時間。
潘岳指出,北京師範大學所屬的這家環評機構具有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可的甲級環評資質,從技術、業務上完全有能力承擔圓明園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但該單位沒有以科學的態度與負責的精神,對該工程進行環境影響的分析預測,而是瞻前顧後,懼怕承擔責任,導致圓明園整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延誤,環保總局對此予以嚴肅批評。
潘岳說,雖然環評單位可以自主選擇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工程,但不能只爲一點經濟得失和個體利益,就不講職業道德與專業信譽,更不能忽視社會責任。爲科學發展觀與環保事業盡心盡力是每個公民與集體都應有的義務。環保總局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放鬆質量管理甚至沒有任何質量保證的環評單位,將加大處罰力度。同時將修訂相關規定,對那些有資質、有能力,拒絕建設單位合理委託、害怕承擔責任、不敢以科學態度進行環評的行爲和機構進行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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