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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強住房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允許個人合作建房機構平等參與住房用地競買,類似政策也有望在北京實施。
昨日,記者從北京市國土局政策法規處有關人士處瞭解到,在土地通過“招拍掛”等方式進入公開的市場以後,北京市個人買地的行爲是行得通的。“只要有實力就能買到地,拿到地後只要按一定的容積率等規劃要求及時開工建設就可以了,如果拿地後兩年不建設,主管部門照樣會收回,”該人士告訴記者。
合作建房存在法律空白
北京市建委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只要合法拿到土地,那麼這樣的地塊就可辦施工許可證,但在辦證之前,市建委工程管理處要派人對具體地塊進行檢查。但是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沒有具體的法律用於對個人買地建房進行規範和約束,相當於法律空白。
對此,記者電話採訪了北京市第一位提出個人合作建房人於凌罡。於凌罡告訴記者:“我們正在考慮是否用‘招拍掛’的形式取得土地。”當記者追問具體的時間時,他表示:“也許在一兩個月左右。”
山東集資建房本月競拍土地
據介紹,山東省規定,允許個人合作建房機構平等參與住房用地競買。對各類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都要嚴格執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提高供地公開化與透明度。集資、合作建房,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政策,並統一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供地計劃。
目前山東東營市已出現個人集資建房現象,並專爲集資建房成立了一家公司,已經有137人蔘與其中,本月將開始市場運作,參與競拍土地,準備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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