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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食品包裝多數沒有“變綠” |
記者昨日從中國綠色食品協會獲悉,《綠色食品包裝通用準則》(以下簡稱《準則》)近日正式出臺,估計實施時間在今年下半年。據介紹,《準則》只針對綠色食品包裝進行規範,內容包括綠色食品包裝材料的選擇、包裝尺寸、包裝檢驗、抽樣、標誌與標籤、貯存與運輸等內容。《準則》引用了14個國家標準,包括將於今年10月1日爲實行最後期限的《預食品標籤通用標準》和《預包裝特殊膳食食品標籤通則》。
包裝必須無毒可降解
食品的一般包裝選材多爲紙類、金屬類、玻璃製品、塑料製品,《準則》中突出體現了“綠色”原則,明確在保證盛裝保護運輸貯藏和銷售的功能前提下,包裝考慮的首要因素是儘量減少材料使用總量;包裝材料可重複使用、可回收利用或可降解,包裝廢棄後,經過一定處理可重新回收利用,使廢棄物轉化爲新物質或再生能源或可降解,廢棄的包裝材料在特定的條件下,化學結構和物理機械性能可發生明顯變化,物理機械性能下降或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
據瞭解,《準則》要求,包裝表面不得塗蠟、上油;不允許塗塑料等防潮材料;紙箱上的標記必須用水溶性油墨,不允許用油溶性油墨。金屬類包裝、玻璃製品不應使用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危害的密封材料和內塗料;塑料製品不允許使用發泡聚苯乙烯、聚氨酯等產品;外包裝應有明示材料使用說明及重複使用、回收利用說明及綠色食品標誌,印刷外包裝的油墨或貼標籤的黏着劑應無毒,且不應直接接觸食品。《準則》同時對綠色食品貯存運輸也做出了規定:貯存環境必須潔淨衛生;貯存方法不能使綠色食品發生變化,引入污染;可降解食品包裝與非降解食品包裝應分開貯存與運輸;不得與農藥、化肥及其他化學制品等一起運輸。
綠色食品包裝大多不綠色
如今綠色食品的種類趨多,已從最初級的糧食、蔬菜、水果發展到飲料、休閒小食品等深加工食品。
然而記者從本市多家超市瞭解到,超市裏的綠色食品包裝與《準則》相去甚遠。
記者看到,米、面外包裝選用塑料編織袋或不可降解塑料袋包裝;多數綠色食品的最小包裝採用了不可降解塑料包裝或鋁箔包裝,業內人士認爲,這可能會造成食品中的重金屬超標;此外,印刷綠色食品外包裝的油墨也不是水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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