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圓明園工作人員稱,位於湖心島的這座四合院,已租出去多年。
圓明園環評工程餘波未了,昨天有媒體曝出“圓明園將園內福海湖心島出租給私人”,使得圓明園再次成爲媒體關注的焦點。報道稱,圓明園將湖心島租給一對說相聲的雙胞胎兄弟居住。
圓明園是否真的將湖心島出租?租給了什麼人?圓明園管理處對此有何解釋?昨天記者走進圓明園一探究竟。
湖心島上雙犬當關
昨天,有媒體報道稱,圓明園將園內福海湖心島租給了私人居住,使得遊人無法靠近該島。
昨天下午2點,記者來到圓明園內的福海旁。防滲工程擱淺,使得圓明園福海乾涸見底。不過,受雨的影響,福海內有很多的小範圍積水。遠遠看去,距離湖岸300米左右的湖中央有一座巨石堆砌成的小島,島上有座古式風格的建築。這座古式建築就是有關報道中提到的租給一對雙胞胎相聲演員的房屋。
公園內的女清潔工介紹,平常有水的時候遊客可乘船上島遊覽,自從福海乾涸後,一些遊客經常步行上島。至於島上有沒有人住,女清潔工表示不知曉。
記者向小島步行了約七八分鐘,在靠近小島約30米左右的地方,原本模糊的古式建築變得清晰起來:這是一座典雅別緻的古式四合院,紫紅色的屋檐、純白的石灰外牆,主屋後面還有3座小的配房,整個建築被竹木編制的圍欄包裹。
當記者靠近小島時,島上突然傳來了尖銳的狗叫聲。院子裏拴着兩條狼狗,一隻守在門口,另一隻站在一個高的水泥臺上,看到生人靠近,不停地跳躥叫喊,脖子上的鈴鐺叮叮作響。
這時,一個戴眼鏡着黑上衣的青年男子開鎖進了院子。該男子說:“主人不在,我只是幫着看門的!”記者注意到,院子內有3個小桌,每張桌子邊上都整齊地擺放着幾把椅子。正對四合院正門的是一大塊開闊的空地,連接空地與院子的通道已經被幾十只油桶堵塞。由於圓明園環評工程,該院子目前停電。
演員租住的是仿古建築
媒體此前的報道稱,湖心島上的古式建築已出租給了一對雙胞胎相聲演員,這一點得到了圓明園內一些工作人員的證實。
園內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對雙胞胎相聲演員已在島上住了很多年了。他很肯定地告訴記者,這對雙胞胎演員姓李。另一位工作人員也表示,這對李姓雙胞胎是演藝圈內的人物。
對於湖心島出租給別人,工作人員覺得沒什麼不妥。“這個島一直沒人住,我記得沒出租前,很多遊客上島後經常隨地大小便,自從島上住人後,這種情況明顯改善了很多。”據他介紹,湖心島實際有三部分構成,除了有四合院所在的小島,島中間有一大塊空地,與空地相連的另一個小島上還有一個亭子。這位工作人員還介紹說,福海600畝的水域原先都有建築,後來是爲了復建仿古才遷走了一些人,挖出了福海。
工作人員透露,外租的四合院並不是文物古蹟,而是仿古建造的。據他講,那兩個相聲演員租住期間還維修過兩次。這位工作人員認爲:“如果那個小島沒人住,一直閒着,島上的建築也會衰敗的。”
圓明園方面尚無迴應
昨天下午4點,記者來到圓明園管理處,試圖就湖心島出租的問題採訪管理處負責人。但管理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管理處兩個主任都在圓明園西邊的指揮部內。
記者與另外兩家媒體的記者隨後找到指揮部,卻被工作人員告知:“見領導要預約!”在記者提出希望對方能通報一聲後,幾名工作人員均表示“不方便通報”。
記者再次致電公園管理處,被告知負責人很忙,正就圓明園防滲工程的相關事宜與清華大學溝通。據圓明園內部人士透露,近兩天,圓明園會就湖心島出租一事對外表明態度和說法。
-背景資料:湖心島名爲蓬島瑤臺 建於雍正年間
記者昨天查到相關資料稱,圓明園福海湖心島正式的名稱應爲“蓬島瑤臺”。據相關史料記載,蓬島瑤臺建於1725年(雍正三年)前後,時稱蓬萊洲,乾隆初年定名蓬島瑤臺。在福海中央作大小三島,島上建築爲仙山樓閣之狀。據《史記》載,秦始皇妄想長生不老,方士徐市(市音fu,今亦作徐福)上言稱,東海中有三座神山,曰蓬萊、方丈、瀛洲,有仙人居住。於是秦始皇就派徐市率童男童女數千人,入海尋仙境、求仙藥。圓明園的蓬島瑤臺一景,正是仿照李思訓(唐代著名畫家)的“一池三山”畫意建造的。
園盛時,福海端午龍舟競渡,皇帝率王公大臣在西岸“望瀛洲”亭觀閱,皇太后及后妃內眷則在蓬島瑤臺觀賞。1860年圓明園罹劫時,蓬島瑤臺殿宇因在島上倖免於難,1870年(同治九年)毀於火。1985年有關部門開始清整補砌蓬島瑤臺三島基址、駁岸和疊石,並修復東島“瀛海仙山”六方亭、西島庭院(即現在相聲演員居住的建築)和東西曲橋。
-相關說法:文物局 相關法規不明確
北京市文物局政策法規處孫玲處長認爲,要判斷圓明園出租湖心島房屋行爲是否合法,必須先搞清被出租的是否是“文物建築”。她說,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文物建築不能出租給個人。不過,如果是後來建造的服務性設施,那麼其出租就可能並未對文物造成破壞。她介紹,圓明園的歷史情況比較複雜,在開闢爲公園前,園內有大量民居,福海往西基本上就是民居,“據我們瞭解那一片只有正覺寺是唯一留存的文物建築”。
孫玲處長介紹,目前相關法律只規定了國家所有的、已開闢爲羣衆參觀遊覽場所的場地不能轉讓和抵押,但對其是否可以進行出租沒有明文規定。像圓明園這種國家級的文物保護單位,如果其整體的使用性質發生轉變需由北京市政府報國務院審批,但像目前圓明園出租湖心島房屋這種情況,到底應該由什麼部門來審批,目前法律上解釋得並不明確。
專家 侵犯了公共利益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牛鳳瑞主任認爲,圓明園的所有資源屬於國有財產,是一種公共資源,應該爲公共利益服務。目前管理層將其出租,使得遊人不能上岸參觀,已經造成了對公共利益的破壞。
他認爲,無論有什麼樣的原因,圓明園當下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他同時提到,造成這種局面出現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制度上的原因,如果圓明園確實存在管理經費上的難題,應該由公共財政來解決,不應該自籌資金。另外,他認爲也可能是圓明園當初居民搬遷時的歷史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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