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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決定,自5月18日開始,全國各級公安機關敞開大門接待信訪羣衆,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日前,公安部新聞發言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公安部爲什麼要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
答:組織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是公安部爲深入推進公安機關保持先進性教育活動而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同時,組織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也是全面推進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水平的戰略性舉措。
公安信訪問題涉及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方方面面,它不僅是反映社會治安的“晴雨表”,也是反映社會穩定的“第一信號”,同時又是檢驗公安執法活動的“反光鏡”和檢驗公安隊伍建設的“試金石”。通過公安信訪工作,可以及時發現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執法活動、內部管理、工作作風、警民關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發現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從而有針對性地採取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全面推動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發展進步。
正是基於這些考慮,並結合貫徹實施國務院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和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組織開展的“規範執法司法行爲,促進執法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公安部黨委決定,在全國公安機關組織開展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
問:與以往處理羣衆信訪問題相比,這次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有什麼突出特點?
答:公安部黨委歷來高度重視信訪工作,近年來特別是2003年下半年以來,爲解決羣衆信訪問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很大成效。與以往處理羣衆信訪問題的工作相比,這次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有兩個突出特點。第一,這次集中處理工作所提出的“人人受到局長接待,件件得到依法處理”的目標和堅持一把手親自接訪處理的原則,就是更強調整個公安機關上上下下、方方面面一齊動手,特別是更強調各級公安機關的主要負責同志尤其是縣市區、地市公安機關一把手親自動手,面對面地接待信訪羣衆,集中處理信訪問題。第二,就是通過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在公安機關建立起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公安信訪工作新秩序,確保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信訪問題,信訪人依法表達利益訴求。
問:您所說的“人人受到局長接待,件件得到依法處理”這句話如何理解?
答:“人人受到局長接待,件件得到依法處理”,是我們這次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的一個總的工作目標。
“人人受到局長接待”,就是說在此期間,凡是到縣市區、地市公安局上訪的信訪人,都能得到縣市區、地市公安局長的認真接待;凡是到省級公安機關上訪的信訪人,也都能得到省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同志的認真接待。
“件件得到依法處理”,就是說凡是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公安機關職權範圍內受理的信訪事項,信訪人都能在規定時限內得到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明確的書面答覆;同時,在此期間接待處理的屬於公安機關職權範圍內的信訪事項,件件都要依法處理,基本上做到信訪人停訪息訴。
問:您所說的堅持一把手親自接訪處理的原則,是不是指所有信訪問題都要由一把手親自處理?
答:我們提出堅持一把手親自接訪處理的原則,是要求各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同志特別是縣市區、地市公安機關的一把手集中時間,在公開場所面對面地親自接待信訪人,認真傾聽信訪人的訴求,並親自協調解決信訪人的問題。
提出這一原則的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一把手的帶頭作用,積極帶動各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帶動各部門、各警種,帶動每一名公安民警,人人動手,都來解決羣衆信訪問題,形成全警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具體工作中,各級公安機關和各部門、各警種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於哪一級職責範圍內的信訪問題,就由哪一級負責解決;屬於哪個部門、警種職責範圍內的信訪問題,就由哪個部門、警種負責解決。
問:在這次集中處理工作中,公安機關主要受理哪些信訪事項?
答:按照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只受理屬於公安機關法定職權範圍內的信訪事項。在這次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期間,只要是屬於公安機關法定職權範圍內的信訪事項,信訪人都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公安機關將認真受理,並嚴格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作出處理。對不屬於公安機關法定職權範圍內的信訪事項,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向有權管轄的機關提出。
問:當前羣衆信訪反映的問題中有不少問題非常複雜,公安機關如何處理?
答:當前,信訪羣衆反映的問題確實比較複雜,有的全部有理,有的部分有理,有的無理,有的還涉及到一些法律政策和歷史遺留問題,處理起來難度很大。在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工作中,公安機關將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始終堅持依法律、按政策辦事。對屬於公安機關法定職權範圍內,投訴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信訪事項,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理。對已經處理過的信訪事項,只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完備,處理得當,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維持。對查實確因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不作爲、亂作爲和執法過錯而造成羣衆來信來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糾正。在具體工作中,公安機關將嚴格區分全部有理、部分有理和無理的界限,做到全部有理的,全部予以解決;部分有理的,部分予以解決;對違反《信訪條例》規定無理糾纏、鬧訪的,要進行勸阻、批評或教育,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予以警告、訓誡或制止。
問:羣衆信訪反映公安機關不能及時破案的問題爲數不少,而破案又需要一個過程,此類問題如何解決?
答:在羣衆來信來訪中,要求公安機關及時偵破案件的信訪問題確實爲數不少,但由於案件偵破工作需要一個過程,有的案件因爲案情複雜甚至需要多年的努力,不可能馬上解決。對此類問題,我們首先要進一步加大偵查破案力度,爭取儘快查清案件事實,抓獲涉案人員,並積極配合檢察院、法院依法作出處理。同時,要儘量做好信訪人的工作,一方面要向信訪人闡明我們儘快查明案件的態度,另一方面要在不影響偵查破案的前提下,把偵查破案工作的進展情況適時通報當事人,求得當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問:對於羣衆來信來訪中反映的一些靠公安機關自身無法解決的問題,公安機關如何處理?
答:羣衆信訪問題涉及方方面面,有些信訪事項雖然也在公安機關職權範圍之內,但情況複雜,僅靠公安機關自身無法解決,爲此,必須緊緊依靠黨委、政府的領導,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配合、支持。在部署這項工作時,我們已要求各級公安機關主動向黨委、政府彙報組織開展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的情況,主動爭取黨委、政府的領導。特別是對於一些複雜信訪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請示、報告,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積極推動問題的解決。對於涉及案件定性、法律適用,僅靠公安機關自身難以解決的疑難信訪問題,也要與法院、檢察院積極協商,密切配合,確保問題的處理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
問:這次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任務重、壓力大,如何保障這項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答:爲確保這項工作取得預期成效,公安部專門成立了全國公安機關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領導小組,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責任,落實了獎懲措施。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建立並落實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的領導責任制、部門警種責任制、辦案人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把組織開展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的情況納入幹部績效綜合考評,並與其立功受獎、晉職晉銜掛鉤。這次集中處理工作結束後,公安部還將進行總結表彰,對行動迅速、措施有力、成效顯著的地方公安機關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羣衆仍不滿意的地方公安機關予以通報批評。期間,公安部還將派出督導組,深入各地特別是縣市區、地市公安局長接待處理羣衆信訪問題的現場,實地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各級公安警務督察部門也將對這項工作進行專門督察。
問:您能否提醒一下信訪人到公安機關信訪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答:國務院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對信訪人的信訪行爲已經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信訪人應當自覺遵守這些規定。在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的過程中,公安機關將堅持依法辦事,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理涉及公安機關職權範圍內的羣衆信訪問題。在此,需要特別提醒信訪人的是:第一,要按程序上訪。按照《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和三級終結制的規定要求,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和信訪部門受理信訪事項的第一步程序都在當地。希望信訪人特別是赴省進京的信訪人抓住全國公安機關集中處理羣衆信訪問題這一機會,抓緊回到當地反映和解決問題。第二,要依法上訪。《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希望信訪人自覺遵守《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理性、合法、有序地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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