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將大力推廣個體工商戶和個人使用支票,以促進個人支票業務在中國的發展。
目前,支票的使用在中國主要以單位爲主,除少數大中城市有一定量的個人支票在使用外,其他地區個人支票使用較少,個人支票的社會認知度較低,還未成爲人們的日常支付工具。
中國人民銀行23日表示,將以個人爲重點擴大支票的使用主體,促進支票業務的均衡發展。它指出,隨着個人徵信系統的完善和居民消費觀念的轉變,個人支票業務在中國發展前景廣闊。
人民銀行表示,還將採取其他一些措施推動支票業務的發展,主要包括:建立跨行政區域的票據交換中心,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積極研究影像交換技術等在票據交換領域的運用,實現票據截留;建立和完善支票的管理制度,有效防範支票支付風險。
人民銀行日前發佈一項文件,規定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簽發空頭支票的違規行爲實施行政處罰,並建立簽發空頭支票“黑名單”制度。
據指出,目前在支票使用過程中存在一些單位和個人簽發空頭支票的現象,不僅損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響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響結算資金匯路暢通以及經濟、金融秩序。
支票的使用量在中國佔同城結算總筆數的70%左右。中國現已基本形成了以匯票、支票、本票和銀行卡爲主體,匯兌、定期借記、直接貸記、網上支付等結算方式爲補充的非現金支付工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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