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最大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近日終審宣判,原保亭國營南貿農場工人江玉梅被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拘役6個月。
2002年到2003年間,江玉梅在三亞市亞龍木業有限公司門口,以每本人民幣1000元至1300元,每張人民幣30元的價格,先後多次向高方太購買6本零20張(共320張)蓋有“文昌市林業局”、“儋州市林業局”印章的空白“海南省木材運輸證”。之後,江玉梅將這些“海南省木材運輸證”以每張人民幣40元的價格分別賣出213張,從中獲利約人民幣1000元。經他人揭發後,文昌市公安局林業分局幹警在三亞市亞龍木業有限公司門口處將江玉梅抓獲,並當場查獲未賣出的“海南省木材運輸證”110張,經鑑定爲僞造。
海南中院二審認爲,江玉梅爲謀取非法利益,大量購買“海南省木材運輸證”且向多人出售,其行爲已經侵害了國家機關對木材運輸事務的管理活動,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一審認定江玉梅的行爲構成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與事實不符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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