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市原五交化公司經理金榮中,貪污、職務侵佔、挪用公款、偷稅,罪名可謂“品種齊全”,涉案金額總計164.4466萬元。但就是這樣一個涉案金額上百萬的貪官,卻一直帶領全家過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以致很多人都不相信他曾如此“有錢”。
目前,經南川市人民法院審理,金榮中被判刑12年,並處罰金近50萬元。此案成爲南川經濟犯罪案件中歷年來最大的一案。
“商界奇人”
金榮中的經歷,讓很多人刮目相看。52歲的他,在國企從事商業工作已27年。南川市有關方面提供的一份材料,記載了金榮中曾經的榮耀:1968年從事商業工作以來,30多年兢兢業業,在工作上一直獨當一面。1991年出任南川百貨公司經理,千方百計提高效益,一年內就使公司扭虧爲盈。1992年擔任南川五交化公司經理,在市場經濟大潮中領着工人艱苦創業,使企業逐年壯大迅速還完200多萬元負債,並使企業有了幾百萬元的積累,成爲全市同行業中的一枝獨秀。
“廉潔幹部”
除了傲人的工作能力,在旁人眼中,金榮中的生活還保持了難能可貴的“樸實作風”。
據介紹,在五交化公司工作期間,他一年的招待費不超過兩萬元,是當地商業系統中最低的;當年修建門面倉庫的時候,他帶頭幹活,連搬運費也捨不得出;他用的手機,是最老最老的款式———“大哥大”,而即使在這樣的手機的殘破處,他還用膠布包了又包。此外,金榮中和妻兒常揀親戚的舊衣服穿,他最“體面”的一件皮衣,竟是其姐夫不要後送給他的。
案發前,羣衆對金榮中的反映也多是正面的:他從不賭錢,也沒有人見他進過夜總會等娛樂場所。而且,與其董事長、經理的地位極不相稱的還有:金榮中幾十年來一直住在職工宿舍,從未購房置產,家中也不曾裝修,沒有像樣的傢俱和家電,甚至用報紙糊窗戶。
簡陋家中搜出贓款
據悉,金榮中犯事是在五交化公司任職期間。接到舉報後,南川市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局的骨幹力量一齊上陣,最終掌握了金的證據。
2003年12月,幹警從金榮中家中的木板箱裏搜出70多萬元舊版人民幣,有的鈔票已經黴爛。除了公司改制入股的那部分贓款,金榮中把其非法所得的現金,都放進了這隻木箱。
當鄰居們風聞金榮中犯了經濟問題時,紛紛表示不相信。他們議論說:“握着那麼多錢還過‘苦行僧’生活?不可思議!”
在監所“作風”不改
更讓人有些匪夷所思的是,即使後來身陷囹圄,金榮中仍“作風”不改。據介紹,每當看守所工作人員提審時,他總要把香皂、牙膏、毛巾等生活用品隨身攜帶,說怕被同監室的人偷用。記者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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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搬家貪公款
金榮中犯罪始於1998年。因爲要改制,全公司上下蠢蠢欲動。此時,認爲自己已爲公司付出許多心血的金榮中,心裏開始沒底了:他擔心改制後的公司不能爲自己所掌握,開始盤算着買下整個企業。但手裏實在又沒有那麼多錢,於是金學起了螞蟻搬家,把公司的資金一點點往自己家挪。
1998年8月起,身爲五交化公司經理的金榮中,與會計劉某祕密採取截留銷售收入不入賬、重複報賬等手段,將公司資金套出,並以進貨資金名義,存入採購員尹某私人賬號。
至2001年7月,兩人先後11次將公司銷售以及門面、房租收入資金116.8962萬元予以私分。其中部分以“發獎金”的名義,使知情或者不知情的參與人,得到蠅頭小利。
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五交化公司再次改制,將該公司34%%的國有股權作價50萬元,轉讓給該公司集團經營,即轉讓給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金榮中、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張某、程某及監事會副主任肖某4人,分五年付清。其中金榮中佔受讓國有股的60%%,應繳30萬元。金分別與張等人挪用公司資金繳納。後歸還了一部分,至案發尚有15萬元未歸還。
經查,在金的安排下,公司還多次偷逃稅款,偷逃各種稅款累計494738.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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