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報道,江西部分基層黨政幹部長期佔用和侵吞信用社貸款現象嚴重。據統計,江西省目前共有19386名幹部在基層信用社或私貸私用、或私貸公用,累計拖欠的本金、利息達4.6億元,其中有的已逾期10多年之久,有的甚至已不再認賬了。
“帶頭致富”“規模種養”等往往成爲一些基層黨政幹部套取農信社貸款的最好“理由”。司法、公安、檢察院及工商、稅務等“七站八所”人員以手中的執法權制約農信社,通過以“權”換“錢”的方式,長期挪用,甚至逃廢信用社信貸資產亦十分嚴重。高安市一信用社主任說,縣鄉農信社作爲最基層的獨立法人實體,平時收貸、繳稅等免不了要與當地執法部門打交道,但這樣做的後果反而使農信社陷入更深的泥淖。這些執法人員憑着手中的種種特權,無論是單位買車,還是個人購房,甚至賭博輸了都到信用社貸款,只要大名一簽,就幾萬、幾十萬地把貸款搬走。
此外,縣、鄉政府部門及村委會主要領導爲搞個人不切實際的短期政績,利用信用社多次轉制過程中出現的管理空檔,貸款建樓堂館所或交提留搞接待等,到期後“新官”不理“舊賬”,形成長期拖欠。在南昌縣,僅村委會一級用於交提留一項就拖欠信用社貸款本金1860萬元,利息780萬元。
去年以來,江西省政府在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過程中,再次把黨政幹部個人及部門長期拖欠貸款問題提上了議事日程,各市、縣聯社紛紛採取開會、發文、函告及依法清收等措施,但幹部拖欠問題至今仍是個“頑症”。
據瞭解,基層黨政部門及幹部違規拖欠信用社貸款主要發生在2003年以前,且是個全國性問題。後來,雖由人民銀行和地方政府牽頭多次組織過清收,但收效甚微。
基層信用社爲何不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貸款不還的現象呢?信用社主任們的解釋驚人一致:欠款不還的人都有一定的社會關係,手中握有一定的權力,誰敢爲了國家的錢得罪他們?我們都是本鄉本土的人,還要不要在這裏生存下去?就是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他們依舊拖着不還,誰去強制執行?
江西省社會科學院社科研究所所長王明美說,這種現象的存在反映了基層一些地方權大於法,情大於法。法律的尊嚴在一些基層沒有得到應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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