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對房地產稅收實施一體化管理,即以契稅管理先繳納稅款、後辦理產權證書(“先稅後證”)爲把手,實現房地產業諸稅種間的有機銜接,加強稅收管理。
目前,在房地產業鏈條中,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到房地產的開發、轉讓、保有等諸環節,涉及的稅種有12個,分別是: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等。
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房地產業涉及的稅種多,稅收徵管難度大,稅源控管存在較多的漏洞,稅收流失比較嚴重。但諸稅種徵管所依據的基礎信息大致相同,利用契稅納稅申報以及從房地產管理部門取得的信息,可以加強房地產稅收諸稅種的稅源控管,減少稅收流失,有效提高房地產稅收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實施一體化管理,主要是以契稅徵管爲把手。稅務總局要求契稅徵收機關會同房地產管理部門,嚴格執行“先稅後證”的有關規定,把住稅源控管的關鍵環節,全面掌控稅源信息,再通過徵收機關間的配合,準確、快捷傳遞這些信息,實現信息的互通共享。各稅種的主管稅務機關要充分利用契稅徵管中獲取的信息,跟蹤掌握有關房地產稅收的稅源情況,提高稅收的管理質量和效率。
另據瞭解,爲方便納稅人,稅務總局要求對轉讓和受讓房地產應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凡可在一個窗口一併徵收的,應在交易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或繳納契稅時一併徵收。有條件的地方,要爭取在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場所開設房地產稅收徵收窗口,爭取將金融機構引入徵收場所,以節省納稅人的納稅時間和納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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