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有效防止冤錯案件的發生,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宣佈,建立協調案件特別備案審查制度。
據高檢院公訴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爲了支持下級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有效防止冤錯案,高檢院決定建立協調案件特別備案審查制度。根據這項制度的規定,今後經過協調的案件,凡屬於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在當地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敏感案件和新聞媒體關注的案件,協調意見與檢察機關意見不一致的案件,以及參與協調的司法機關之間意見分歧較大等五類案件,必須及時將協調情況報上一級檢察院公訴部門特別備案,上級檢察院應當及時審查答覆。應當特別備案而未按規定上報的,如果發生錯案要嚴肅追究責任。與此同時,各地檢察機關發現重大冤錯案,必須按照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故意隱瞞造成不應有的惡劣影響的,也要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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