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梧州市交通局原局長林顯富肆意私分國有資產,致使單位『福利』好得驚人——發錢就像發洪水,隔三差五來一次
梧州市交通局局長,在貴州省六盤水市一個山區公路邊的大排檔餐館裡被找到了。
2005年10月,廣西梧州市交通局原局長林顯富被調到市經貿委任黨組書記。當時,他聲稱自己有病要外出到廣州檢查身體,沒有到經貿委報到,也沒有與新一任交通局局長交接班。開始人們不以為然,以為他心裡想不通,也可能真是到廣州治病去了。然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組織部門和有關單位多次通知他回來,他卻總是在電話中以種種理由推托,一直到年底也沒見人影,致使交通局無法正常開展工作。
這一異常情況引起了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檢察機關的警覺。林顯富擔任交通局局長期間,還兼任廣西梧州市恆通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而近幾年經交通局和恆通公司建設的橋梁、高等級公路以及其他項目為數不少,運作的資金數額尤為巨大。恆通公司在香港、北京等地還擁有10多家分公司,均由林顯富一手掌控……林顯富一再拖延交接班,其中是否有見不得人的隱情?梧州市委、市政府果斷決定,對恆通公司進行審計。
這一審計纔發現,恆通公司有大量資金通過銀行轉到了廣西南寧富仁科貿責任有限公司,而且恆通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來,所有的重大工程無論完工與否,竟全都沒有結算!檢察機關迅速對林顯富展開秘密初查發現,恆通公司涉嫌經濟違規問題達11處之多,同時初步掌握了林顯富涉嫌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的證據。
2003年8月12日,梧州市檢察院偵查指揮中心在公安機關協助下,在貴州省六盤水市一個山區公路邊的大排檔餐館裡,找到了在外流竄近一年的林顯富。同年12月18日,林顯富被依法逮捕。
梧州市地處珠江流域中游,匯桂江、潯江、西江於一處,交通方便,水運發達,是華南著名的商埠。也正是由於三江匯流,梧州市必然遭遇每年一度的洪水襲擊。而在梧州市交通局,許多人竟對『洪水』一詞津津樂道:『我們單位的福利——發錢,就好像洪水一樣源源不斷,一年要發好幾次呢!』顯然,此『洪水』非彼『洪水』。前者為害,後者為『財』。
一個交通局哪來那麼多錢可發?辦案人員發現:1996年至2001年間,林顯富先後指使交通局財會人員與恆通公司暗箱操作,將恆通公司公款590餘萬元轉至一個從未承接過任何工程、只空有一個賬戶的所謂『施工二所』,再由交通局財會人員從該賬戶大筆提取現金,以勞務費等名義集體私分;
……
殊不知,林顯富等人在制造『洪水』的同時,也正為『洪水』所吞噬。林顯富手下被查處的一名乾部,在被勒令退贓時哀嘆道:『這錢真的像漲洪水一樣啊,來得快退得也快。』
『我為富仁公司命名,取的就是「為富不仁」之意。』
林顯富現年50歲,是梧州市富川縣福利鄉人,從基層鄉團委乾部、派出所所長、黨委書記乾起,逐步昇至富川縣副縣長、梧州市公路局黨委書記,1995年至2002年任梧州市交通局黨委副書記兼局長。
林顯富步步昇遷的發跡史,可以說與他的『心計』和『膽略』不無關系。他擔任鄉黨委書記時,一位上級領導要到富川檢查工作,縣裡計劃搞一個『萬人冬修水利』的場面迎接領導視察。林顯富自告奮勇接下了這個任務,而且果然搞了一個轟轟烈烈的勞動場面,博了個『有改革開放精神、能乾事』的好名聲,之後不久便當上了副縣長。
辦案人員在偵查中發現,林顯富的『高明』之處往往在於他善於制造合法的假象實施犯罪,通過合法程序達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辦案人員緊緊盯住林顯富通過恆通公司把大筆工程款轉到廣西南寧富仁公司的線索,富仁公司經理劉止平(已判刑)被迅速拘留審查。
劉止平原是廣西群眾藝術館乾部,當年為采訪報道『萬人冬修水利』而結識林顯富,兩人可謂交情不淺。2000年1月,劉止平想成立一家公司,因無資金向林顯富提出借款。此招正中林顯富的下懷——他正想操控一家看似與自己不沾邊的公司,作為轉移恆通公司大筆資金的跳板,以達到侵吞國有資產的目的。於是,兩人一拍即合。
2002年2月,富仁公司成立。劉止平這個經理其實是個擋箭牌,林顯富纔是真正的幕後老板。從此,恆通公司的大批資金開始通過合法途徑源源不斷地轉到富仁公司。其間,林顯富還不斷指使劉止平將其中部分公款轉出,供自己及家人揮霍。
那段時間,林顯富還以其家人的名字在家鄉投資成立了一家富川富人公司,開辦了一個果場。2001年間,劉止平將恆通公司公款中的89萬元以購貨款名義『置換』到林顯富小妹林玉嬌的賬戶;2003年1月8日,劉止平又將恆通公司公款中的8萬元轉至富川富人公司。
劉止平沒有投進一分錢資金,就當起了公司經理,有著大把大把的錢花,這讓他十分得意。在接受訊問時,他大言不慚地說:他為富仁公司命名,取的就是『為富不仁』之意。這也是林顯富及其牽出的窩案串案共9件9人的共同特征。
辦案人員在偵查過程中發現,富仁公司有5張收據,其中一張是林顯富出具的,兩張是其妻子經手的,另外兩張則是其親信交通局辦公室副主任、恆通公司總經理助理經手的,內容是恆通公司先後收到富仁公司投資款或借款共計224萬元。
原來,這5張收據是林顯富等人在2001年至2002年間偽造的假收據,目的是把恆通公司公款套出存放在富仁公司用以平賬或待用。林顯富曾毫不掩飾地對劉止平說:『這些錢先放在這裡,我想什麼時候用就什麼時候用。』劉止平想,反正這些錢不是自己的,放在公司裡還可以調用,至於恆通公司和富仁公司如何轉這幾筆錢也用不著他費心,所以就與林顯富狼狽為奸,用假收據套取公款。
這之後,在林顯富的授意下,劉止平通過富仁公司將這些錢轉到林顯富掛名副總經理的貴州的一家煤礦,煤礦真正的老板是林顯富的妻弟何勇軍。資金由恆通公司轉到富仁公司,再由富仁公司轉到煤礦,形式看似合法,實際上卻被林顯富交給妻弟何勇軍,到貴州經營煤礦了。
取出300萬元,『老板』要給公司的元老們買房子、發獎金。
2004年4月,辦案人員前往深圳搜查林顯富的情婦,同時也是吉安恆通公司副總經理、財務部經理周俊旋的三處住房,發現了吉安恆通公司的36張工程計價單存根聯。為什麼在大量的工程計價單中只留存這36張存根聯?辦案人員鎖定了林顯富的親信——吉安恆通公司總經理姚佩纔(已判刑)、副總經理陳景明(已判刑)及顧問彭文海,很快便突破了這一沈睡6年之久的集體貪污案。
1998年初,江西吉安火車站廣場工程接近尾聲。一天,作為林顯富全權代表的周俊旋把姚佩纔等三人召集到吉安恆通公司財務辦公室,說『老板』要求從公司取出300萬元給梧州恆通公司的元老們買房子和發獎金。用周俊旋的話說:『這麼大的工程,哪兒不能加上這幾百萬元?』她提出虛開工程計價單從賬上套錢出來。第二天,周俊旋拿來一疊開好的工程計價單,一切照她的意思辦理……後來,林顯富借口為了公司發展,於20025年12月以公司的名義把周俊旋送往美國留學,臨走前林顯富還批給她借款70萬元。
林顯富善於拉幫結派,他用的人都是『自己人』:同鄉、親戚、朋友,其他人絕對不用;他的崗位一變動,隨從人員也隨之變動。因而,他無論到哪裡工作都會很快結成一張牢固的關系網。在吉安恆通公司高層,彭文海是惟一的外地人,他原在林顯富的老家福利鄉擔任書記,後來調回江西吉安工作,林顯富當上鄉鎮乾部就是他一手推薦的。所以,林顯富一直沒有忘記他這位老上級。
作為一名正處級乾部,林顯富號稱自己『敢想敢乾』,他經常大肆吹噓自己的政績——修了多長的公路,建了多少座橋梁。而他的大權獨攬,膽大妄為也少有人能望其項背。他把單位當做是自己的獨立王國,工程想怎麼做就怎麼做,資金要怎麼調撥就怎麼調撥,『福利』想怎麼發放就怎麼發放,就連他兒子到北京上學坐飛機的機票也拿到恆通公司報銷。
有一回,在梧州的公路上,執勤交警把他的車子攔下,他怒氣衝衝連聲呵斥:『你知道這條路是誰修的嗎?這條路是我的!連我也敢查,誰給你權力跑到我的路上攔我?』一次他回到富川縣與幾位縣領導一起吃火鍋,因一言不合竟破口大罵,把餐桌掀翻揚長而去。
林顯富大權在手便獨斷專行,什麼制度、手續都頂不上林董事長的一句話。被免去交通局局長的職務後,他估計自己不能繼續擔任恆通公司董事長了,忙以考察的名義讓彭文海從吉安恆通公司取出公款11萬餘元給他使用,同時還把手裡的餐費、保健費及購買金銀首飾的發票等拿來報銷。
一張看似與他無關的借條為何保存在他手中?原來,那是一個『漂白』820萬元受賄款的『連環套』。
林顯富的作案手段真可謂高超,那些從賬面上看手續合法的資金來往,其下都掩蓋著一樁樁犯罪事實。他收受80萬元賄賂款的犯罪事實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
辦案人員在搜查時發現,林顯富家裡有一張100萬元的借條,借款人為梁亞洪,擔保人為唐吉秋,被借款人為黃道明。看上去與林顯富毫無關系的借條為什麼保存在他手中?經偵查,辦案人員終於揭穿了林顯富精心設置的一個『漂白』80萬元受賄贓款的『連環套』。
1995年,廣西南寧建設標准工程公司第六公司承建梧州市藤縣滕州大道2.5公裡的工程,並獲得滕州大道兩旁的土地經營開發權。第六公司的實際操控者是當時在梧州地區建委當乾部的覃靖評,因資金緊張他與林顯富商議,達成由第六公司與恆通公司聯合開發滕州大道旁土地的協議,第六公司可得到恆通公司的投資款560餘萬元。
1997年4月21日,林顯富打電話給覃靖評,說自己幫了他的大忙,現在有急用,要他給80萬元應急。覃靖評就用自己妻子的名字辦了個80萬元的存折,於第二天晚上送到林顯富家。這期間,吉安恆通公司承建的吉安火車站廣場項目有個裝修工程,林顯富考慮到肥水不流外人田,就將裝修工程給了自己的『老表』唐吉秋,但要求其先墊資100萬元。唐吉秋及其合伙人梁亞洪說一時間無法湊足錢,林顯富便主動提出借錢給他們,以後在工程款中扣減。5月5日,林顯富將覃妻名下的80萬元存折交給唐吉秋、梁亞洪,同時讓他們出具了一張被借款人為『黃道明』的100萬元的借條給他。
這一連環套可謂高明,不僅憑借條多賺了20萬元,而且還巧妙地遮蔽甚至抹去了林顯富受賄的犯罪事實。正是因為自恃高明,面對法律的審判,林顯富始終心存僥幸。
2005年3月16日上午8點30分,廣西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林顯富等人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特大案件。被告人席上的林顯富看起來身材壯碩,臉色紅潤,他甚至還微笑著揮起戴著手銬的雙手向旁聽席致意,像在表示自己對這次庭審胸有成竹。
面對公訴機關指控他利用職權私分國有資產839萬餘元、挪用公款147萬餘元、貪污公款255萬餘元及收受賄賂80萬元的犯罪事實,林顯富全部予以否認。
法庭上,當記者的攝影鏡頭對准他時,他就閉目頷首,不讓鏡頭捕捉他的內心感受。同時,林顯富經常不聽從審判長的指令,不但不正面回答問題,還經常打斷公訴人或法官的問話……從他一次次毫無頭緒,前言不搭後語的插話中,人們感覺到了他心中的恐慌。
4月23日下午4點,林顯富被一審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沒收財產人民幣40萬元。聽到判決,林顯富顯得十分沮喪,他用沙啞和顫抖的聲音說,要求上訴。看來,拒不認罪並沒有給他帶來一點好處。在這一點上,林顯富就不那麼高明了。
『高明』的貪官
『高明』一詞,在記述林顯富犯罪的過程中曾多次被作者提及,因為『他善於制造種種合法的假象去實施犯罪,常以合法的方式入手再慢慢轉入非法,最終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這種『高明』,也是林顯富為官後一直追求並為之自得的——因為『高明』,他在仕途一步步昇遷的同時還能中飽私囊,還有精力和財力照顧妹妹、妻弟、舊朋友、老上級,還敢在法庭上大言不慚地否認全部犯罪事實……看來,他是對自己太有信心了,沒想到這種『高明』也會讓他在年至半百之時,穿上了一件囚衣,這算不算應了那句老話:聰明反被聰明誤呢?
歷來自以為『高明』的貪官,下場都是如此吧。可惜,還不斷有人去重復這樣的試驗,雖然手段不斷翻新,但歸根結底,只要他們貪婪的嘴臉一露出來,便是什麼樣的偽裝也是遮蓋不了的。這一點,那些『高明』的貪官們卻常常忽略。
從林顯富的蛻變,也讓人們再次確認了這樣一個事實,反腐敗和廉政建設仍需靠一套完整的規章法則和監督機制來約束和規范。這樣,纔能讓如林顯富一般的『聰明人』不敢去『玩高明』,而真真正正地去老老實實做人,清清白白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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