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主任李榮融26日在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報告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情況時說,總體上講,在國有企業改革調整過程中,國有資產呈現出快速增長的態勢。但在改革改制過程中也確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國有資產流失的主要表現在:
——轉讓國有產權沒有完全進入市場,難以發現國有產權的市場價格,很難判斷國有資產是保值增值還是貶值流失,少數不法分子乘機暗箱操作、收受賄賂、低估賤賣國有資產。如雲南省下關茶廠2003年擬以3000萬元的資產評估價協議轉讓國有產權,而對方不接受,2004年進入產權交易中心拍賣,成交價達8100萬元。
——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問題突出。一些企業在制訂改制方案、選擇審計和資產評估中介機構、確定轉讓價格等重大事項中,經營者處於主導地位,自賣自買,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缺乏保障;有的以擬收購的國有產權或國有企業實物資產作爲其融資的擔保,既侵犯了國有資產的權益,又將風險轉嫁給了金融機構和被收購企業;有的經營者人爲造成企業經營業績下滑,甚至利用不法手段虛構虛增成本和債務,轉移隱藏資產,侵吞國有資產。2003年黑龍江乳業集團的管理層擬受讓國有產權,無形資產不計,債務不擔,以不到1000萬元低價自賣自買。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經過規範運作,進入產權交易市場舉牌競拍,在承擔全部債務的前提下,以7900萬元成交。
——內外勾結,低估賤賣國有資產。如重慶市某區一家價值5000萬元的國有企業改制,被中介機構低估爲400萬元,最後以200萬元就出售了。經該市有關部門查處,原企業負責人與當地政府兩個部門的個別領導及中介機構內外勾結,侵吞國有資產,其個人在改制後的企業中佔80%的股份。廣東省番禺市一家中外合資企業中方股權轉讓,中介機構評估淨資產僅爲2.3億元,在廣州市產權交易所的監管下,該中介機構承認評估結果是“技術性錯誤”,中方股權實際交易價達4.5億元。
——把職工經濟補償金等費用從轉讓國有淨資產的價款中預先扣除,壓低了產權轉讓價格。扣除的職工經濟補償金等費用或對應價值的資產並不立即付給或明確給職工,而是通過採取一些不規範的操作方式,把這些淨資產留給受讓方無償佔用。
李榮融說,分析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一是國有資產監管體系不健全、不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不到位,保值增值的責任主體不明確。二是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企業內部人控制現象比較普遍。三是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的法規規章不健全不完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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