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家審計署對北京地區10家大醫院進行抽查,發現共違規向患者多收費用達1189.96萬元。在今天上午召開的2005年北京市衛生工作會議上,市衛生局局長金大鵬表示,今年將出重拳,對這種亂收費情況進行專項治理。
對此,市衛生局局長強調必須做到以下四點:一是堅持實行“住院費用清單制”。對住院病人發生的費用按明細項目(包括醫療服務、藥品和材料)逐筆登記,做到醫囑與住院費用清單相一致。藥品要說明每一種藥品的規格、數量和單價。患者對清單中所列項目提出諮詢時,醫院必須給出明確解釋。
二是規範醫務人員服務行爲,真正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藥,杜絕“大處方”,濫用貴重藥品和不合理檢查等不良現象。
三是建立內部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價格管理人員,定期組織檢查,及時糾正不合理收費,在門診大廳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價格舉報電話和負責人姓名職務,建立院級領導價格接待日製度。
四是價格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對醫療機構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機制。對擅自增設、分解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隨意加收不合理費用和不按規定的藥品作價辦法作價等價格違法行爲,一經查出,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公開曝光,並追究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
今年全市三級綜合醫院藥品收入佔醫藥費總收入的比重必須降到48%以下,專科醫院藥品收入所佔比重降到62%以下,中醫醫院藥品收入所佔比重降到66%以下。要進一步規範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大幅度降低藥品虛高價格,降低患者的不合理醫藥費用負擔。在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防止出現新的腐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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