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郊的一條公路兩邊,各色塑料袋掛滿枝頭。(資料圖片)
大興南海子麋鹿苑曾在一隻麋鹿的胃裏解剖出4公斤的塑料袋
麋鹿苑門口提醒遊客別亂扔塑料袋的牌子
“塑料袋是20世紀最糟糕的發明之一。”這是市政協委員郭耕接受採訪時,給記者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句話。小小的塑料袋,我們每天都能接觸它,因爲購物時是商家免費提供的,我們毫無節制地使用它。但是就這小小的塑料袋,因爲在自然環境中很難降解,對環境造成污染,甚至危害動物的生命。
爲此,市政協委員郭耕在今年的“兩會”上提出了《關於解決塑料袋問題的建議》提案,並建議以徵收環保稅的方式,提高塑料袋的銷售價格,限制人們無節制地使用塑料袋。市發改委在回覆時表示,已經向財政部提出了將塑料袋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的建議。
現場調查:小販一天“送”200個塑料袋
每天早上7點鐘,位於南城的東高地綜合市場開始了一天的繁忙。這是一個規模比較大的市場,和其他市場一樣,這裏各種商品交易額不斷攀升的同時,幾個出售塑料袋的商戶,生意也特別好。
“一天至少能賣出去兩卷,生意最好的時候一天得賣七八卷”。在這裏做了三年蔬菜生意的吳先生告訴記者,他使用的塑料袋一般只有兩種,兩塊五一卷的和四塊錢一卷的。按市場的行話,一卷塑料袋的數量是100個。也就是說,一個商戶一天僅出售商品“送”的塑料袋都在200到800個。
那麼,顧客買菜的時候,還要塑料袋錢嗎?“在這兒買東西,塑料袋都是送的,誰也不會跟顧客要錢,有的顧客還嫌一個塑料袋不夠,我們就多給他們幾個。”很顯然,由於塑料袋成本低廉,包括商家和顧客都不拿它當回事,而這些大都是很難降解的超薄塑料袋。
10只鹿誤食塑料袋死亡
近日,記者在大興南海子麋鹿苑採訪時發現,門口的一塊牌子很醒目:“走出保護基地,您每揀回一件白色垃圾,就會使這些嗷嗷生靈免遭一次殺機。”
“從上個世紀80年代末發現第一個因誤食塑料袋而死亡的麋鹿,到現在已經有10只左右的鹿因此死亡。”在麋鹿苑工作的郭耕說,隨着塑料袋的使用越來越普遍,從上個世紀80年代末開始發現,到1995年是一個高峯期。一次,他們在對麋鹿進行屍體解剖時,發現鹿胃裏面的塑料袋最重達4公斤。“這也是我們發現的誤食塑料袋最多的一隻鹿。”
那麼,這些塑料袋都是哪裏來的呢?郭耕分析說,一是部分遊客在參觀的時候隨手扔的;另外就是從外面飄到麋鹿苑的。“好在隨着我們不斷地宣傳,現在直接丟棄塑料袋的情況已經很少了。”
鹿苑聘專人撿塑料袋
現在麋鹿苑共有各種鹿130多隻,而爲防止這些鹿誤食塑料袋,麋鹿苑去年聘了兩名保潔員,專門撿塑料袋。記者在麋鹿苑轉了一圈,基本上沒有發現白色垃圾的身影,而裏面的保潔人員也隨時檢查,發現垃圾立即清掃。
委員聲音:上世紀最糟糕發明之一
郭耕是一名熱愛環保事業的科學工作者,很多方面都是身體力行。在今年的“兩會”上,他的一個“實物提案”(一個不用電池的收音機)也引起了各媒體的廣泛關注。
“塑料袋價廉質輕,雖然爲我們提供了便利,但被丟棄的塑料袋又成了令我們最討厭、最頭疼的東西。”郭耕說,由於在自然環境中很難降解,四處飄蕩,不僅有礙觀瞻,更影響土壤的滲透力,還會危害許多生物的生命,因此,“塑料袋被國際人士評爲20世紀最糟糕的發明之一。”
“我們不否認塑料袋使用特性上的優點,分析塑料袋問題,是出在丟棄後的處理上,如果沒有環境後遺症,人們還會對它深惡痛絕嗎?”
愛爾蘭已對塑料袋徵稅
郭耕認爲,解決塑料袋問題的關鍵在於事後處理,處理就要有付出,就像很多對環境產生副作用的產品一樣,以前沒有把塑料袋處理的成本攤入到它們的價格中,即缺乏“綠色GDP”的成本覈算。而在處理塑料袋方面,西方一些國家的經驗值得借鑑。如愛爾蘭爲遏制塑料袋的濫用,對每個塑料袋徵收13美分的稅,所收資金用於廢塑料袋的收集,成效顯著,使90%的白色污染得到控制,並使國民環境意識、節約意識得到提高。
建議徵稅提價控制污染
爲此,郭耕建議,應將塑料袋的生產成本與處理成本,以徵收環保稅的方式,同時攤入價格中,從而提高塑料袋的銷售價格。“在市場上,很多商家免費提供塑料袋,消費者便有不要白不要的心理,由此導致多用、濫用,隨意丟棄的行爲。”
郭耕說,每個塑料袋售價從幾分錢提高到幾元錢,其中包含回收金和處理費。商場設回收臺,集中回收處理,以免“白色幽靈”四處飄蕩。這樣,既控制了使用量,也使處理、解決“白色垃圾”這個老大難問題得到充足的資金保障。
“每次買菜都自備袋子”
郭耕認爲,塑料袋不是生活必需品,完全可以少用、不用。“我們在利用價格、稅收槓桿調節的同時,還應鼓勵包括自帶菜籃子、布袋子和非一次性的容器。就是對塑料袋,也應該一袋多用、重複使用,拾回節儉惜福、珍惜物命的好傳統。”郭耕說,“我每次買菜的時候都自備袋子,從不索要塑料袋,我不敢保證以後還有沒有因誤食塑料袋而死亡的鹿,但我真的希望大家儘量不使用或少用塑料袋。”
政府迴音:廠家、超市、顧客都對污染有責任
市發改委在回覆郭耕委員的提案時表示,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在生產廠家生產塑料袋和超市爲顧客提供塑料袋這一過程中,生產廠家、超市、顧客都對製造污染負有責任,理應各自承擔減輕或消除污染義務。
但從生產廠家角度看,生產不易降解的塑料袋,造成污染,應該有義務回收和處理,或將回收、處理費用打入產品售價,以塑料袋徵稅的形式返還國家,專項治理白色污染。但一是塑料袋生產過程比較簡單,產品運輸方便,廠家生產不受地域限制;二是地方不能開徵稅種,因此“徵收塑料袋環保稅只能在國家層面實施,地方根本無法進行”。
有望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
從超市角度看,超市無償提供有害環境的產品也造成了污染,有義務爲減少這種污染作出努力。
從顧客角度講,由於大量使用塑料袋,加重了這種污染的程度,也應該爲消除污染買單。鑑於無償使用塑料袋習風已久,單靠宣傳和人們的自願自覺改變這種風氣力量十分有限,因此只有靠經濟手段,適當收費來引導顧客環保消費。
爲此,市發改委已經向財政部提出了將使用塑料袋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的建議。目前,財政部正在研究對塑料袋徵收消費稅的可行性。
另外,近期本市商務部門也擬與相關部門聯合,在商場、市場設立回收設施,加強集中對塑料袋回收處理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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