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商務委獲悉,市商務委日前頒佈了《天津市社區商業中心建設標準》,對社區商業中心的服務對象、輻射範圍、構成形態等做出規定。
據介紹,社區商業中心是以一定地域內居民爲服務對象,以滿足社區居民綜合消費爲目的,服務設施相對集中,服務門類比較齊全,具有較強地緣性的商業服務業聚集區。
《標準》規定,社區商業中心的服務半徑要達到0.5—1公里,服務人口達到5—6萬,商業服務業設施網點要在15個以上,商業業態和業種在10個以上,同時中心區內設施總面積應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沿街店鋪基本相連在200米左右。
今年全市已經建成的132個社區商業網點,只包括早點快餐、便利店和物回網點三種服務類型,而社區商業中心包括的服務類型更加廣泛,涉及與百姓生活相關的各種服務業,社區商業中心經營的品種主要是周邊社區居民日常需要、經常購買的生活必需品。同時行業齊全、服務配套,既有經營百貨副食、早點快餐、生鮮食品的零售店鋪,也有提供物回、理髮、洗染、照相、修配、家政,甚至儲蓄、郵政等配套服務網點。在這一商業區域內,連鎖超市、便利店、百貨店、生鮮食品店、折扣店等多種商業業態相輔相成,具有比較完善的服務功能和豐富的經營業態,就近爲周邊居民提供便捷的綜合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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