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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求歐洲合作
雖然《歐盟憲法條約》在荷蘭遭到高票否決,但對於這場壓倒性勝利,反對者們並沒有像法國人那樣大張旗鼓地慶祝。在不少荷蘭人看來,他們仍願意繼續支持歐盟,只要它的步子不要邁得太大。
當首批出口民調結果公佈時,聚集在阿姆斯特丹阿爾蒂公園的數百名“不”陣營選民齊聲歡呼,擁抱在了一起。他們是極左的社會黨支持者,主要反對歐盟推行的自由市場政策。
而荷蘭舉國上下則相對比較平靜,電臺和電視臺也很少有反對者出鏡,沾沾自喜地表態。
反對通過條約的社會黨議員哈里·範·博梅爾在電視辯論中說:“我們希望繼續與歐洲合作,但我們必須放棄這種新自由主義的管理模式,停止將權力交給布魯塞爾。”歐洲聯盟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基督教僱主聯盟也是反對陣營的堅定一員。來自該黨的議員安德烈·魯富特說:“我們需要一個權力受限、野心小點的歐洲,它應該僅限於履行一些基本任務。”
而極右的福圖恩黨則呼籲歐洲應該暫停腳步好好反思一下。該黨在一份聲明中說:“在法國說‘不’,荷蘭說‘不’,很可能英國和其他國家也要說‘不’後,我們不能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那樣繼續前進。關鍵的問題是我們是希望看到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歐洲,還是歐洲合衆國。”
作爲失敗一方,巴爾克嫩德也強調,荷蘭將在歐洲“繼續充當建設性夥伴”,而且公決結果也不應被看作“對歐洲合作的最終宣判”。
荷蘭是歐盟的6個奠基國之一。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在巴黎簽訂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並逐步發展成了今天擁有25個成員國的歐盟。其間,荷蘭一直髮揮着重要的作用,其人均財政攤款位居各國之首,這也是引起荷蘭國內不滿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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