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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給海關送‘紅包’將被曝光!”近日,天津新港海關報關大廳內大家都在議論紛紛。原來,從今年6月1日起,全國海關對收送“紅包”進行專項治理,在加強海關人員教育管理的同時,向廣大企業發出公告,凡發現企業及其工作人員向海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視情公佈送“紅包”人員的姓名、單位、“紅包”金額及處理情況。記者看到,在天津新港海關報關大廳,海關公佈收送“紅包”的公告已經醒目地張貼在公告欄上。
“海關公佈收送‘紅包’的做法,對我們報關員來說是件好事,現在誰給關員送‘紅包’誰就要被記入‘黑名單’,大家都不送,都一樣了,也不用操心與關員的人情關係問題了。”大廳內正在辦理報關業務的3名報關人員說出了自己的心裏話。天津開發區利順報關行戴經理說:“近幾年天津海關的通關速度和服務態度有了很大改進,並且出臺了許多便捷通關措施,只要我們單證齊全、手續完備、依法報關,都能順利快速通關,用不着送‘紅包’。”天津振華物流集團報關部王副經理深有感觸地說:“近幾年海關抓廉政工作決心大、力度大,從‘海關人員6項禁令’的執行到這次公佈‘紅包’制度的實施,都讓我們看到了海關在改進作風、服務企業方面發生的巨大變化,爲企業創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這是對企業對海關都有益處的事情。作爲企業,我們有義務配合協助海關做好工作,教育企業員工守法經營,正當競爭,維護企業的權益和形象。”天津遠洋報關行苗經理也談了自己的看法:“我們非常歡迎海關的這種做法,這對我們企業的經營也是一次規範,關鍵是要讓更多的企業瞭解和支持海關的這種做法,要動真格的。”
據瞭解,海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因收受“紅包”構成違紀受到處理的,自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其所在地海關業務現場、報關大廳等場所或海關互聯網站公佈有關情況,內容可包括海關關員的姓名、單位、“紅包”金額、對違紀人員的處理情況等,公佈時間不得少於10個工作日。
正在新港海關大廳檢查工作的新港海關負責人張強對記者說:“我們將以落實公佈收送‘紅包’制度爲契機,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協作,真正建立起海關與企業、關員與報關員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良性局面,進一步淨化和改善我們的通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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