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航油)原總裁陳久霖在新加坡地方法院出庭,接受預審聽證。目前,陳久霖面臨着包括涉嫌內線交易、發佈虛假聲明、僞造文書等在內的15項指控。按照新加坡法律規定,如果罪名成立,陳久霖將面對的是最高可達70年的監禁生涯。
鉅額虧損原因查明陳久霖負主要責任
新加坡普華永道會計公司在對中航油鉅額虧損事件進行詳細調查後,於6月3日公佈了調查報告,報告中認爲,陳久霖應對此鉅額虧損事件負主要責任。
陳久霖必須“負主要責任”的問題爲:公司在未徹底瞭解期權及確保事前對風險作適當評估的情況下就開始進行期權交易;讓公司在重組期權組合中承擔“不可接受、不審慎的”風險,有關風險最終導致公司陷入財務災難;意識到公司期權組合在調至市價後蒙受的虧損,但卻允許公司宣佈沒有反映有關虧損的業績報告;爲公司建立的祕密作風負責等。
被控罪名15項最高可判70年
6月8日中午,陳久霖被新加坡警方正式逮捕。昨日,陳久霖在新加坡地方法院第一次出庭受審。在法庭上,陳久霖顯得十分沉默,在檢控方宣佈對他的指控時,陳始終一言不發,只是默默地聆聽。
檢控方認爲,陳久霖違反了新加坡的《刑法》、《公司法》和《證券期貨法》,涉嫌僞造文書、內線交易、未能及時公佈中航油損失等15項指控,其中10項指控是關於他發佈虛假聲明的。
根據新加坡有關法律的規定,每項發佈虛假聲明的指控一旦成立,最高可被處以7年監禁,並會被處以25萬新元(約合15萬美元)的罰款。就是說,如果上述指控成立的話,陳久霖將面臨最高可達70年的監禁。
4名中航油高管昨陪陳久霖受審
普華永道的報告中稱,中航油遭受巨大虧損是由倉位挪盤引發的風險而導致的,公司各個階層人員都必須對此負責。因此,中航油集團總經理莢長斌、投資管理部總經理顧炎飛、財務部主任林中山以及董事李永吉等4名高管也與陳久霖一起遭拘捕。
在檢控方的指控中,林中山面臨5項指控,其中包括髮布虛假聲明和誤導性聲明,這一指控將使他面臨最高可達7年的監禁;莢長斌、李永吉、顧炎飛被指控“未向董事會披露期權交易的市值計價損失,未向新加坡證交所彙報期權交易損失”。
由於中航油案還未進入法庭辯護階段,莢長斌等4名高管已在分別交納了保釋金後被保釋,並已提出離開新加坡的申請。目前,新加坡司法部門正在考慮他們的申請。
年薪高達490萬新元卻要求法庭適當減免
“打工皇帝”湊不齊保釋金
今天,有媒體報道稱,庭審後,陳久霖獲准以200萬新元(約合120萬美元)保釋,並可在下次法庭聆訊前獲得一次回國機會。今日,記者從中航油總部獲悉,陳久霖已獲保釋的消息並不準確,“如果有錢,陳總昨天就出來了。”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航油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爲湊不夠保釋金,陳久霖沒能取保候審,還將被拘押一段時間,並得一直待在新加坡,每天要到有關部門報到,根本不能回國。
據悉,陳久霖的辯護律師尼古拉斯·納拉亞南昨日在法庭上請求將陳久霖的保釋金減少到50萬新元,因爲陳久霖只有價值180萬新元的資產,並且已被新加坡司法部門凍結,“無論如何,陳先生都很難籌集到這筆錢。”但辯護律師的請求被法庭駁回。
中航油案的下次開庭時間定於6月17日,屆時,陳久霖將再次出庭受審。中航油表示,目前,法庭還在調查階段,陳久霖等人的罪名是否成立還不好說,但可以肯定的是,17日的庭審不會有結果,案件審理還將持續一段時間。
當記者問到被譽爲“打工皇帝”、年薪高達490萬新元的陳久霖爲何交不起200萬新元的保釋金時,該公司沒有正面回答。文/新華社記者馮俊揚本報記者郭媛丹
國內仍有權追究其刑事責任可以涉嫌瀆職罪立案偵查
陳久霖在國內最高可判20年
今天上午,北京遼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谷遼海告訴記者,由於中航油的總部與註冊地均在新加坡,作爲犯罪的行爲地和犯罪的結果地,新加坡就可以行使屬地管轄權,審理陳久霖等公司高管涉嫌違反其《刑法》、《公司法》,導致中航油鉅額虧損案。
谷遼海告訴記者,按照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中國公民在域外犯罪,我國司法部門仍有權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如果其已在國外服刑,就可以酌情減輕或免除在我國的刑罰措施。
谷律師說,陳久霖等人在新加坡被控的罪名包括僞造文書、發佈虛假聲明等,而在國內,檢察機關則可以以涉嫌瀆職罪對陳久霖進行立案偵查,並依法對其進行起訴。
在新加坡法院,陳久霖所面臨的指控多達15項,預計可被判處長達70年的監禁。而在我國,在量刑上採取“數罪併罰”的原則,有期徒刑的最高年限爲20年。文/實習記者薄盛男
陳久霖自述:縱有千千罪我心坦然對
“縱有千千罪,我心坦然對。竭忠爲大衆,失誤當自悔。”去年12月,中航油事件曝光後,陳久霖曾將這段話用短信發給親朋。
在接受《聯合早報》記者採訪時,陳久霖說:“公司出現這種局面,如果用一個詞來形容我現在的心情,那就是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出現這種情況,是我完全不願意看到的結果,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會忍心親手毀掉自己付出心血創造起來的事業。”
在被正式拘捕前,陳久霖回了一次國,先把曾居住、學習過的北京走了一遍,安撫好妻子和還在讀小學的10歲兒子。陳久霖說:“太太很理解我,臨行前寫下‘盡人事,順天意’的話送給我。回到老家後,我把在外地的弟妹召集回家,提前3天爲父親辦了73歲壽宴。”
在總結自己的教訓時,陳久霖表示,鑄下這場災難,可能與其性格中某些“過剛乏柔”的東西有關。現在,自己考慮最多的是公司的鉅額虧損和未來,至於個人的命運,不論出現什麼樣的結果,也都能面對。
專家說法
國企海外公司缺乏約束機制
今天上午,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對於國企海外公司,在法律上是有一些監管制度和措施的,如《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等,都是針對海外公司的,但仍缺乏應有的約束作用。
胡星斗說,中航油制訂了許多內部規定,成立了風險管委會,但都沒有發揮作用。按規定,許多業務都要向證監會、外管局彙報,但實際上有些沒有彙報,有些鞭長莫及,不能實施實時監督,衍生出極大風險。在國有企業的海外公司中,盲目投資、監管不到位、不能實時監管、挪用資金、一把手說了算、制度形同虛設等問題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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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事件始末
中航油成立於1993年,由大型國企中國航空油料控股公司控股,總部、註冊地均在新加坡。公司成立之初曾一度瀕臨破產,後在陳久霖領導下扭虧爲盈。
去年10月後,國際原油價格猛漲,由於無法爲一些投資性質的交易補倉,公司被迫在虧損的情況下結束部分倉位。11月30日,因爲從事石油期貨交易,中航油已遭受超過5億美元的損失,遂宣佈破產並尋求新加坡高等法院保護,新加坡司法部門即對此案展開調查。
●陳久霖大事記
1961年生於湖北黃岡浠水縣寶龍村
1982年考入北京大學東語系,主修越南語
1987年畢業後就職於航空公司、《中國民航報》和飛機維修工程有限公司
1997年出任中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總裁
2002年在新加坡中資企業中以490萬新元的年薪高居榜首,被譽爲“打工皇帝”
2003年中航油淨資產超過1億美元,總資產將近30億元,被《世界經濟論壇》評選爲“亞洲經濟新領袖”
2004年11月29日中航油因錯判油價走勢,虧損5.5億美元,並申請破產保護
2004年12月8日被新加坡警方逮捕,當晚6時15分獲准保釋,並被要求接受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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