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日)上午一刑事自訴案件調解
今天(20日)上午,在天津市和平區法院的法庭裏,出人意料地出現了“贈送鮮花”的一幕,一起刑事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將一束鮮花送到了案件自訴人的手中,並做出誠意的道歉和補償,這起案件就在這樣溫馨的氣氛中完滿調解,溫情化解了干戈。
2004年12月26日,一對老夫婦在乘坐公交車時,因司機到站未按規定到站停車,而向司機詢問,但就此卻發生衝突,老人在衝突中受傷。由此引起了一起刑事自訴案件,受傷的大娘隨後將公交司機、幾名推搡他們的乘客和公交車所屬的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賠償費用等。
這起案件訴到法律庭,審判人員仔細研究了案件,考慮到自訴人年近古稀的高齡,兩次親自到自訴人的家中瞭解情況,並調解了老人提起此次訴訟的心情。在進一步梳理案情中,考慮到刑事自訴案件可以調解的法律規定,審判人員決定通過調解的方式來解決老人的問題,化解老人心中的“不痛快”。經過多次工作,講法講情,終於出現了今天上午的一幕。公交車所屬的公司和幾名被告人都來到了法庭,一束鮮花,一聲聲的“對不起”,舒緩着老人心中的氣憤、鬱悶,適當的補償攜帶着誠意讓老人滿意。矛盾化解後,上午10:30,自訴人當場撤訴,雙方在協議書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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