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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查辦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1605件,其中貪污賄賂職務犯罪案件1175件,瀆職侵權犯罪案件430件,挽回經濟損失15673萬元。這是記者在省檢察院6月21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的。在查辦的1175件貪污賄賂職務犯罪案件中,貪污賄賂5萬元以上、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案件716件,百萬元以上案件60件,千萬元以上案件10件,超過5000萬元的案件6件;立案查辦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犯罪要案101件,其中副廳級以上幹部犯罪要案9件。
在這些案件中,立案查辦的中國銀行原副董事長、中銀(香港)原總裁劉金寶等10人涉嫌貪污賄賂犯罪系列案件,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曉光涉嫌挪用公款案,省藥監局原副局長於慶香涉嫌受賄案,省農機局原局長趙耀、副局長於富涉嫌受賄案,長春市寬城區法院原副院長金東涉嫌受賄案,樺甸市副市長楊帆受賄案件等,在全省乃至全國引起了較大反響。
此外,全省檢察機關還深入查辦了發生在一些行業領域中的窩案、串案。查辦了以長春糧食集團原副總經理齊魁範鉅額貪污、賄賂案爲代表的共計51人的長春糧食集團系列案件;以吉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趙恩才、交警支隊駕管處原處長古佔欣受賄案爲代表的涉案13人的吉林交警系列案件;以中水東北勘測設計研究院副院長鬍國生爲代表的涉及省水利廳、鬆遼水利委員會的5名處級領導幹部和6名縣級水利(副)局長等在內的涉案15人的水利系統犯罪系列案件。自2004年5月以來,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112件118人,目前由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的32件38人。
2004年以來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中,源於廣大羣衆舉報的就佔一半以上。本月20日至27日是檢察機關舉報宣傳週,檢察機關希望廣大羣衆踊躍提供舉報線索,共同推進反腐敗工作。(來源:吉林日報記者何琳娣)
吉林省檢察院“舉報宣傳週”重點查辦職務犯罪< /STRONG>
今年6月20日至24日是全國檢察機關統一開展“舉報宣傳週”活動時間,爲配合全國檢察機關“舉報宣傳週”活動,近日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宣傳,重點深入開展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大案要案工作。
在這次“舉報宣傳週”活動中,吉林省人民檢察院結合本地情況,繼續鼓勵羣衆舉報,加大力度查辦職務犯罪。爲方便羣衆舉報,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開通了三個舉報渠道。舉報人可以到檢察機關舉報中心進行舉報,也可以撥打舉報電話,還可以登陸吉林省人民檢察院網站進行網上舉報。
2004年以來,吉林省檢察機關共查辦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1605件,其中貪污賄賂職務犯罪案件1175件,瀆職侵權犯罪案件430件,共挽回經濟損失近1.6億元。據統計,2004年以來吉林省檢察機關查辦的1605件職務犯罪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源於羣衆舉報。
另外,吉林省檢察機關還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調配合,積極開展追逃工作,抓捕了一批在逃貪官。2004年以來,吉林省共抓捕貪污賄賂職務犯罪逃犯96名,其中抓捕案值在50萬元以上的職務犯罪逃犯20人,百萬元以上的逃犯9人,千萬元以上的逃犯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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